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御纂周易折中 14
责任编辑:(易德轩小编) 来源:(国学经典专题文章) 浏览次数:745次 更新日期:2019年11月21日 >> 进入社区

御纂周易折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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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说《朱子语类》云:“裁成”,是截作段子。“辅相”,是佐助它,大地之化,亻龙侗相续下来,圣人便截作段子,如气化一年一周,圣人于它截作春夏秋冬四时。

蔡氏渊曰:气化流行,亻龙侗相续,圣人则为之裁制,以分春夏秋冬之节,地形广邈,经纬交错,圣人则为之裁制,以分东西南北之限,此“裁成天地之道”也。春生秋杀,此时运之自然,高黍下稻,亦地势之所宜,圣人则辅相之,使当春而耕,当秋而敛,高拔茅征吉,志在外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程传时将泰,则群贤皆欲上进,三阳之志欲进同也,故取茅茹汇征之象,志在外,上进也。

集说杨氏万里曰:君子之志,在天下,不在一身,故曰“志在外也”。

包荒得尚于中行,以光大也。

程传《象》举包荒一句,而通解四者之义,言如此则能配合中行之德,而其道光明显大也。

案《传》只举“包荒”,非省文以包下。盖“包荒”是治道之本,然“包荒”而得合乎中道者,以其正大光明,明断无私,是以有“冯河”之决,有“不遐遗”乏照,有“朋亡”之公,以与“包荒”相济,而中道无不合也。

无往不复,天地际也。

程传“无往不复”,言天地之交际也,阳降于下,必复于上,阴升于上,必复于下,屈伸往来之常理也。因天地交际之道,明《否》、《泰》不常之理,以为戒也。

案“天地际”,只是言乾坤交接之际也。自卦言之,外卦为阴往,自爻言之,》外卦又为阴来。中国古籍全录

翩翩不富,皆失实也。不戒以孚,中心愿也。

本义阴本居上,在上为“失实”。

程传“翩翩”,下往之疾,不待富而邻从者,以三阴在上,皆失其实故也,阴本在下之物,今乃居上,是“失实”也。不待告戒而诚意相与者,盖其中心所愿故也,理当然者天也,众所同者时也。

集说李氏简曰:爻言“不富”,象言“失实”,是皆不以富贵骄人,而有虚中无我之意也。邻,类也。谓五与上也,故四五皆称行愿,在下卦之初,则明以汇交于上,在上卦之初,则明以邻交于下,盖“上下交而其志同”也。

俞氏琰曰:“失实”,与《蒙》六四远实同,皆指阳为实也。阴之从阳,犹贫之依富也,今三阴在外而失所依,故曰“皆失实也”。愿者,“上下交而其志同”也,泰之时,上下不相疑忌,盖出其本心,故曰“中心愿也”。

何氏楷曰:“失实”,即不富之谓。不富而其邻从之者,以三爻皆不富而欲资于阳故也,不待期约而相孚,各出于其中心之所愿欲也。

案王弼以阴居上为“失实”,而传义从之,考《易》中皆以阴阳分虚实,不因乎上下也,故凡阳爻为实为富,阴爻为虚为不富,则“失实”之为解不富,明矣。“失实”,以祉元吉,中以行愿也。

程传所以能获祉福且元吉者,由其以中道合而行其志愿也,有中德,所以能任刚中之贤,所听从者,皆其志愿也,非其所欲,能从之乎!

集说王氏宗传曰:“中以行愿”,谓以柔中之德,而行此志愿以合乎下,故能受其祉福且元吉也,所谓“上下交而其志同”如此。中国古籍全录

城复于隍,其命乱也。

本义命乱故复否,告命所以治之也。

程传城复于隍矣,虽其命之乱,不可止也。

天地不交,否,君子以俭德辟难,不可荣以禄。中国古籍全录

本义收敛其德,不形于外,以辟小人之难,人不得以禄位荣之。

程传天地不相交通,故为否。否塞之时,君子道消,当观否塞之象,而以俭损其德,辟免祸难,不可荣居禄位也。否者小人得志之时,君子居显荣之地,祸患必及其身,故宜晦处穷约也。

拔茅贞吉,志在君也。

本义小人而变为君子,则能以爱君为念,而不计其私矣。

程传爻以六自守于下,明君子处下之道,《象》复推明以象君子之心,君子固守其节以处下者,非乐于不进独善也,以其道方否不可进,故安之耳。心固未尝不在天下也,其志常在得君而进,以康济天下,故曰“志在君也”。

集说王氏弼曰:志在于君,故不苟进。

胡氏瑗曰:君子之志未尝不在致君泽民也,虽当此否塞之时,引退守正,不苟务其进,俟时而后动者,亦志在致君泽民而已。

郭氏雍曰:先人曰:先大夫有言,居庙堂之高,则忧其民,处江湖之远,则忧其君,盖《泰》言志在外,《否》言志在君之意也。卦象以内为小人,而爻以初为君子,伊川所谓随时取义,变动无常也。志在君者,君子俭德辟难,岂忘君者哉,君臣之义,如之何其废之,故荷条之徒,圣人无取焉。中国古籍全录

于氏宗传曰:时方否塞,故以汇守正于下,若反否而为泰,则亦如初九之以汇征矣,故初九之《象》曰“志在外”,初六之《象》曰“志在君”,以言行止虽系于时,而君子之志于君,亦无往而不在也。ARTX.CN

案此爻本义主小人说,故欲其以爱君为念,然卦象虽分别大小,而爻辞则皆系以君子之义,朱子尝答陈亮书云,就其不遇,独善其身,以明大义于天下,使天下之人,皆知道义之正而守之,以待上之使令,是亦所以报不报之恩,岂必进为而抚世哉,正此大人否亨,不乱群也。

本义言不乱于小人之群。

程传大人于《否》之时守其正节,不杂乱于小人之群类,身虽否而道之亨也,故曰“否亨”。不以道而身亨,乃道之否也,不云君子而云大人,能如是则其道大也。

集说王氏宗传曰:六二当上下不交之时,五虽正应,无由而通。“包承”,小人之常态也。乃若大人,则不以非道求合,身虽否而道亨,又岂务为包承之事,以杂乱于群流之中而不自知耶。

包羞,位不当也。

程传阴柔居否,而不中不正,所为可羞者处不当故也,处不当位,所为不以道也。

集说王氏弼曰:用小道以承其上,而位不当,所以“包羞”也。

有命无咎,志行也。

程传有君命则得“无咎”,乃可以济否,其志得行也。ARTX.CN

大人之吉,位正当也。

程传有大人之德,而得至尊之正位,故能休天下之否,是以吉也。无其位,则虽有其道,将何为乎,故圣人之位,谓之“大宝”。

否终则倾,何可长也。

程传否终则必倾,岂有长否之理,极而必反。理之常也,然反危为安,易乱为治,必有刚阳之才而后能也,故《否》之上九,则能倾否,《屯》之上六,则不能变屯也。

集说何氏楷曰:“则”字要归到人事,谓否极则当思所以倾之,何可使长否也,正责成于人之意。

天与火,同人,君子以类族辨物。

本义天在上而火炎上,其性同也,“类族辨物”,所以审异而致同也。

程传不云火在天下,天下有火,而云“天与火”者,天在上,火性炎上,火与天同,故为同人之义。君子观《同人》之象,而“以类族辨物”,各以其类族,辨物之同异也,若君子小人之党,善恶是非之理,物情之离合,事理之异同,凡异同者,君子能辨明之,故处物不失其方也。

集说虞氏翻曰:“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”,君子和而不同,故于同人“以类族辨物”也。

《朱子语类》云:“类族”,是就人上说。“辨物”,是就物上说,天下有不可皆同之理,故随它头项去分别。中国古籍全录

程传“出门同人”于外,是其所同者广,无所偏私,人之同也,有厚薄亲疏之异,过咎所由生也,既无所偏党,谁其咎之。

集说休氏希元曰:“出门同人”,是解“同人于门”,明于门为出门也,言出门外去同人,无私系而能同人者也,内不失己,外不失人,又谁得而咎之。中国古籍全录

何氏楷曰:同人于门,《传》以“出门同人”释之,加一出字而意愈明。

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
程传诸卦以中正相应为善,而在《同人》则为可吝,故五不取君义,盖私比非人君之道,相同以私,为可吝也。

集说姜氏宝曰:必出门然后无咎,若于宗,则门内之人而已,此所以吝也。

案凡《易》例,九五六二虽正应,然于六二每有戒辞,《比》之“不自失”,《萃》之“志未变”是也。在《同人》之卦,其应尤专,故曰“吝道”。言若同于情之专,而不同于理之正,则其道可吝,亦因占设戒之辞尔,非与卦义异也。但在卦则通言应众阳,而不专指九五之应,在爻则偏言与五位相应,而因以发大公之义,各不相悖。

伏戎于莽,敌刚也,三岁不兴,安行也。

本义言不能行。

程传所敌者五,既刚且正,其可夺乎,故畏惮伏藏也,至于“三岁不兴”矣,终安能行乎。

案敌者,应也,若《艮》言“敌应”,《中孚》言“得敌”,皆谓应爻也。

乘其墉,义弗克也。其吉,则困而反则也。

本义“乘其墉”矣,则非其力之不足也,特以义之弗克而不攻耳,能以义断,困而反于法则,故吉也。

程传所以“乘其墉”而“弗克攻”之者,以其义之弗克也。以邪攻正,义不胜也,其所以得吉者,由其义不胜,困穷而反于法则也。二者,众阳所同欲也,独三四有争夺之义者,二爻居二五之间也,初终远,故取义别。

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师相遇,言相克也。

本义“直”谓理直。

程传先所以“号咷”者,以中诚理直,故不胜其忿切而然也,虽其敌刚强,至用“大师”,然义直理胜,终能克之,故言“能相克”也。相克,谓能胜,见二阳之强也。

集说董氏铢曰:虽大师相克,而后相遇,亦以义理之同,物终不得而间之故也。

案《易》凡言“号”者,皆写心抒诚之谓,故曰“中直”,言至诚积于中也。当《同人》之时,二五正应,必以相克而后相遇者,因外卦以反异归同取象,无它旁取也。

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
集说蔡氏渊曰:未及乎野,非尽乎大同之道者也,故曰“志未得”。中国古籍全录

案卦外有野象,于野曰亨。而此爻但曰“无悔”,则知郊去野犹一间,而大同之志未得也,孔子可谓善读周公之文矣。

火在天上,大有。君子以遏恶扬善,顺天休命。

本义火在天上,所照者广,为《大有》之象。所有既大,无以治之,则衅蘖萌于其间矣。天命有善而无恶,故遏恶扬善,所以顺天,反之于身,亦若是而已矣。

程传火高在天上,照见万物之众多,故为大有。大有,繁庶之义。君子观《大有》之象,以遏绝众恶,扬明善类,以奉顺天休美之命,万物众多,则有善恶之殊,君子享大有之盛,当代天工,治养庶类,治众之道,在遏恶扬善而已,恶惩善劝,所以顺天命而安群生也。

集说王氏弼曰:大有,包容之象也。故遏恶扬善,成物之美,顺夫天德休物之命。

司马氏光曰:火在天上,明之至也,至明则善恶无所逃。善则举之,恶则抑之,庆赏刑威得其当,然后能保有四方,所以“顺天休命”也。

杨氏万里曰:天讨有罪,吾遏之以天,天命有德,吾扬之以天,吾何与焉,此舜禹有天下而不与也,故曰“顺天休命”。《同人》离在下,而权不敢专,故止于类而辨,《大有》离在上,而权由己出,故极于遏而扬。

大有初九,无交害也。

程传在《大有》之初,克念艰难,则骄溢之心,无由生矣,所以不交涉于害也。

集说陆氏振奇曰:保终之道,慎于厥始,必有克艰于初。而后有天祐于终,故初曰《大有》初九,上曰《大有》上吉,独本末见大有焉。

黄氏淳耀曰:“无交言”者,以九居初,是初心未变,无交故无害也。若过此而有交,则有害矣,安得不慎终如始,而一以艰处之也。

大车以载,积中不败也。

程传壮大之车,重积载于其中,而不损败,犹九二材力之强,能胜《大有》之任也。

集说郭氏雍曰:道积于中,无所往而不利,如大车之不可败也。

吴氏曰慎曰:积中不败,与《诗》言“不输尔载”相似。

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害也。

程传公当用亨于天子,若小人处之,则为害也。自古诸侯能守臣节。忠顺奉上者,则蕃养其众,以为王之屏翰。丰殖其财,以待上之征赋。若小人处之,则不知为臣奉上之道,以其为己之私,民众财丰,则反擅其富强,益为不顺。是小人大有则为害,又大匪其彭,无咎,明辨皙也。

本义“皙”,明貌。

程传能不处其盛而得无咎者,盖有明辨之智也。皙,明智也。贤智之人,明辨物理,当其方盛,则知咎之将至,故能损抑,不敢至于满极也。

集说梁氏寅曰:谓之“明辨”,而又谓之“皙”者,见其明智之极也。

厥孚交如,信以发志也。

本义一人之信,足以发上下之志也。

威如之吉,易而无备也。

本义太柔则人将易之,而无畏备之心。

程传下之志,从乎上者也,上以孚信接于下,则下亦以诚信事其上,故“厥孚交如”。由上有孚信,以发其下孚信之志,下之从上,犹响之应声也,威如之所以吉者,谓若无威严,则下易慢而无戒备也,谓无恭畏备上之道。备,谓备上之求责也。

附录孔氏颖达曰:“信以发志”者,释“厥孚交如”之义,由己诚信发起其志,故上下应之,与之交接也,“易而无备”者,释“威如之吉”之义,所以“威如”者,以己不私于物,唯行简易,无所防备,物自畏之,故云“易而无备”。

案孔氏之说亦有理,盖言“威如”,则疑于上下相防矣,故申之曰:“易而无备”,明乎“遏恶扬善”,顺理而行,非有所戒备也。

大有上吉,自天祐也。

程传《大有》之上,有极当变。由其所为顺天合道,故“天祐”助之,所以吉也。

君子满而不溢,乃“天祐”也。《系辞》复申之云:“天之所助者顺也,人之所助者信也,履信思乎顺,又以尚贤也,是以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也。”“履信”,谓履五。五虚中,信也,“思顺”,谓谦退不居,“尚贤”,谓志从于五。《大有》之世,不可以盈丰,而复处盈焉,非所宜也,六爻之中,皆乐据权位,唯初上不处其位,故初九“无咎”,上九“无不利”,上九在上,履信思顺,故在上而得吉,盖自天祐也。

集说项氏安世曰:《象传》曰:《大有》上吉,明事关全卦,非止上爻也,此犹《师》之上六,论师之事,至此而终,其言“大君”,盖指六五,非谓上六为大君也。

赵氏彦肃曰:五能尊上,此《大有》所以上吉也,君之大有,极于尊贤。

地中有山,谦。君子以裒多益寡,称物平施。

本义以卑蕴高,谦之象也。“裒多益寡”,所以称物之宜而平其施,损高增卑,以趋于平,亦谦之意也。

集说《朱子语类》:问:“裒多益寡”,是损高就低使教恰好,不是一向低去。曰:大抵人多见得在己者高,在人者卑,谦则抑己之高,而卑以下人,便是平也。

冯氏椅曰;凡《大象》皆别立一意,使人知用《易》之理,“裒多益寡,称物平施”,俾小大长短,各得其平,非君子谦德之象,乃君子治一世使《谦》之象也,《彖》与六爻无此意。

蔡氏清曰:以卑蕴高,谦之象也。此与上本义山至高而地至卑,乃屈而止于其下不同。上所谓谦者主山言,谓高而能下也,此主地言,谓地虽卑,而中之所蕴则高,内充而外欿也。

杨氏启新曰:人之常情,自高之心常多,下人之心常寡,不裒而益之,则自处太高,处人太卑,而物我之间,不得其平。故抑其轻世傲物之心,而多者不使之多,增其谦卑逊顺之意。而寡者不使之寡,多者裒之,则自视不见其有余,寡者益之,则视人不见其不足。而物我之施,各得其平矣,兹其为君子之谦与。

案诸说皆说向谦本义上,唯冯氏以为推说,亦可相备。

谦谦君子,卑以自牧也。

程传“谦谦”,谦之至也,谓君子以谦卑之道自牧也。自牧,自处也,《诗》云“自牧归荑”。

集说孔氏颖达曰:“牧”,养也。解“谦谦君子”之义,恒以谦卑自养其德也。

王氏宗传曰:“谦”,卑德也。初,卑位也。养德之地,未有不基于至卑之所,所养也至,则愈卑而愈不卑矣,此自养之方也。

张氏栻曰:“谦谦君子,卑以自牧”,如牧牛羊然,使之驯服,方可以言谦。今人往往反以骄矜为养气,此特客气,非浩然之气也。

俞氏琰曰:爻辞“谦谦”句点,爻《传》乃以“君子”缀于“谦谦”之下,谓“谦谦”乃君子之德,非君子则不能“谦谦”也。

鸣谦贞吉,中心得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程传二之谦德,由至诚积于中,所以发于声音,中心所自得也,非勉为之也。

集说胡氏瑗曰:“中心得”者,言君于所作所为皆得诸心,然后发之于外,故此谦谦皆由中心得之,以至于声闻流传于人,而获至正之吉也。

劳谦君子,万民服也。

程传能“劳谦”之君子,万民所尊服也。《系辞》云:“劳而不伐,有功而不德,集说吴氏澄曰:“万民服”,谓有终而吉也。

俞氏琰曰:爻辞本以“劳谦”句点,爻《传》又以君子二字属之,言劳而能谦,乃君子之德,非君子则不能如是也。

无不利撝谦,不违则也。

本义言不为过。中国古籍全录

程传凡人之谦,有所宜施,不可过其宜也。如六五“或用侵伐”是也,唯四以处近君之地,据劳臣之上,故凡所动作,摩不利于施谦,如是然后中于法则,故曰“不违则”也,谓得其宜也。

集说《朱子语类》云:“不违则”,言不违法则,“撝谦”是合如此,不是过分事。

利用侵伐,征不服也。

程传征其文德谦巽昕不能服者也,文德所不能服,而不用威武,何以平治天下?非人君之中道谦之过也。

集说何氏楷曰;“侵伐”非黩武,以其不服,不得已而征之,正以释征伐用谦之义。

鸣谦,志未得也。可用行师,征邑国也。

本义阴柔无位,才力不足,故其志未得,而至于行师,然亦适足以治其私邑而已。

程传谦极而居上,欲谦之志未得,故不胜其切至于鸣也。虽不当位,谦既过极,宜以刚武自治其私,故云“利用行师,征邑国”也。

集说项氏安世曰:六二“鸣谦”,《象》以“中心”解之,上六“鸣谦”,《象》以“志”解之,《豫》之初六“鸣豫”,《象》又以“志”解之,然则凡言鸣者皆志也,志有忧有乐,皆寓于鸣。当豫之时,人志以从上为乐,当谦之时,人志在下,不以上为乐也。

谷氏家杰曰:上之“鸣谦”,外虽有声誉,而其心则欿然不自满足,志犹未得也。“志未得”,正是谦处。

何氏楷曰:“志未得”者,上居《谦》之极,方自视歉然,而犹以其谦为未足,如益赞于禹满损谦益之意。

案《象传》意,言上六之“鸣谦”,由其中心之志,欿然不自满足故也,是以虽雷出地奋,豫。先王以作乐崇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
本义“雷出地奋”,和之至也,先王作乐,既象其声,又取其义。殷,盛也。

程传雷者,阳气奋发,阴阳相薄而成声也。阳始潜闭地中,及其动,则出地奋震也,始闭郁,及奋发则通畅和豫,故为《豫》也。坤顺震发,和顺积中而发于声,乐之象也。先王观雷出地而奋,和畅发于声之象,作声乐以褒崇功德,其殷盛至于荐之上帝,推配之以祖考。“殷”,盛也。礼有殷奠,谓盛也,荐上帝,配祖考,盛之至也。

集说荀氏爽曰:乐者,圣人因人之豫而节之,所以养其正而闲其邪,其和可以感鬼神,而况于人乎。

郑氏康成曰:“奋”,动也。雷动于地上,万物乃豫也,人至乐则手欲鼓之,足欲舞之,王者功成作乐,以文得之者作龠舞,以武得之者作万舞,各充其德而为制,祀天帝以配祖考者,使与天同飨其功也,故《孝经》云,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也。

胡氏炳文曰:《本义》云象其声者,乐之声法雷之声,又取其义者,豫以和为义,雷所以发扬化功,而鼓天地之和,乐所以发扬功德,而召神人之和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初六,鸣豫,志穷凶也。

本义穷,谓满极。

程传云初六,谓其以阴柔处下,而志意穷极,不胜其豫,至于鸣也,必骄肆而致凶矣。

集说杨氏简曰:位之在下,未为穷也,豫而鸣,其志穷矣。

赵氏汝楳曰:位方在初,时势未穷,而竞躁如此,是志已先穷,自取其凶者也。

不终曰贞吉,以中正也。

程传能‘不终日’而‘贞’且‘吉’者,以有中正之德也。中正故其守坚而能辨之早,去之速,爻言六二处豫之道,为教之意深矣。

集说黄氏淳耀曰:“中正”,即“介石”意,是推明所以“不终日”之故。

盱豫有悔,位不当也。

程传自处不当,失中正也,是以进退有悔。

集说王氏申子曰:此爻与六二相反,‘盱’则不能“介于石”,“迟”则不能“不终日”,中正与不中正故也。

由豫大有得,志大行也。

集说乔氏中和曰;刚应而志行,盖由四以阳刚为群阴所应,故其志得以大行也。

六五贞疾,乘刚也。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
程传贞而疾,由乘刚为刚所逼也。“恒不死”,中之尊位未亡也。

集说杨氏时曰:居豫之时,无刚健之才,逸于豫者也。孟子曰:入则无法家拂士,出则无敌国外患者,国常亡。六五之乘刚,有法家拂士敌国外患之谓也,左右救正之故以正为疾,虽未能执其中而中未亡,则不死于安乐矣,故“常不死”。

郑氏汝谐曰:二与五皆不言豫,二静晦,不为豫也,五乘刚,不敢豫也,若人得一固疾,虽不快于已,亦足以久其生者,有戒心也,是以终未亡而常存。

胡氏炳文曰:豫最易以溺人,六二柔中且正,能不终日而去之。六五阴柔不正,未免溺于豫矣!犹得不死者,“中未亡”也。人莫不生于忧患,而死于逸乐,以六五之中,仅得不死,然则初之“鸣”,三之“盱”,上之“冥”,其不中者,皆非生道矣。

冥豫在上,何可长也。

程传昏冥于豫。至于终极,灾咎行及矣,其可长然乎,当速渝也。

集说胡氏瑗曰:“何可长”者,言其悦豫过甚,至于情荡性冥而不知所止,是“何可长”如此乎,言能渝变,则可以无咎也:王氏申子曰:豫至于上极矣,极则不可以久,速渝可也。

泽中有雷,随。君子以向晦入宴息。

本义雷藏泽中,随时休息。

程传雷震于泽中,泽随震而动,为《随》之象。君子观象,以随时而动,随时之宜,万事皆然,取其最明且近者言之。“君子以向晦入宴息”,君子昼则自强不息,及向昏晦,则入居于内,宴息以安其身,起居随时,适其宜也。礼君子昼不居内,夜不居外,随时之道也。

集说翟氏玄曰:“晦”者冥也,雷者阳气,春夏用事,今在泽中,秋冬时也。故君子象之,日出视事,其将晦冥,退入宴寝而休息也。

《朱子语类》:问:程子云泽随雷动,君子当随时宴息,是否?曰:既曰雷动,何不言君子以动作,却言宴息,盖其卦震下兑上,乃雷入地中之象,雷随时伏藏,故君子亦“向晦入宴息”。

官有渝,从正吉也。出门交有功,不失也。

程传既有随而变,必所从得正则吉也,所从不止。则有悔吝。出门而交,非牵于私,其交必正矣,正则无失而有功。

集说俞氏琰曰:卦以阳爻为主,为主者故不当随人,而阳亦不当随阴,然以正从正,则随道之当然也。

程传人之所随,得正则远邪,从非则失是,无两从之理,二苟系初,则失五矣,弗能兼与也,所以戒人从正当专一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案九五、六二之应同也,在《比》、《萃》则“吉”,在《同人》则“吝”,在《随》则“系小子”,而吝亦可知矣。所以然者。皆因卦义而变,卦义以刚下柔,柔必系之。

故推之爻义,而知其“弗兼与也。”系丈失,志舍下也。

程传既随于上,则是其志舍下而不从也。舍下而从上,舍卑而从高也,于随为善矣。

集说黄氏淳耀曰:人之取舍系乎志,三志既系于四,则所舍必在于初矣。在二则因系以明其弗兼,在三则因舍以坚其所系。

案此爻何以知其志舍下,以无刚来下之,则必从上之刚矣,四近而初远故也。卦义以刚下柔,而此爻以柔从刚,于时义则不合,而不失乎阳唱阴随之常理,故圣人犹嘉其志焉。

随有获,其义凶也。有孚在道,明功也。

程传居近君之位而有获,其义固凶,能有孚而在道则无咎,盖明哲之功也。

集说袁氏枢曰:其义凶者,有凶之理也,处得其道如下所云,则无咎矣。

案义者,谓卦义也,卦义刚下于柔,而四刚为柔随,且处近君之地,尤有招纳之嫌,故曰“其艾凶也”。

孚于嘉,吉。位正中也。

程传处正中之位,由正中之道,孚诚所随者正中也,所谓“嘉”也,其吉可知。

所孚之嘉谓六二也,随以得中为善,随之所防者过也,盖心所说随,则不知其过矣。

案当随之时,居尊位而有正中之德,则所孚者皆善矣,初五皆言吉,而五尤吉,以其正中故尔。

拘系之,上穷也。

本义“穷”,极也。

程传随之固如“拘系”维持,随道之穷极也。

案上穷则有高亢之意,在人如绝世离群,往而不返者是也。卦之阴爻皆云“系”,至上六独曰“拘系之”,故未子发明其义,以为因上六之不易系也。

山下有风,蛊。君子以振民育德。

本义“山下有风”,物坏而有事矣。而事莫大于二者,乃治己治人之道也。

程传“山下有风”,风遇山而回,则物皆散乱,故为有事之象。君子观有事之象,集说李氏舜臣曰:“山下有风”,则风落山之谓。山木摧落,蛊败之象。饬蛊者,必须有以振起之。“振民”者,犹巽风之鼓为号令也。“育德”者,犹艮山之养成材力也。

《易》中育德多取于山,故《蒙》亦曰“果行育德”。

杨氏文焕曰:振万物者莫如风,育万物者莫如山。

李氏简曰:“山下有风”,振物之象也。《蛊》之时,民德败矣,败而育之,必振动之,使离其故习可也,犹风之挠物,适所以养之也。

俞氏琰曰:《小畜》之风在天上,《观》之风在地上,《涣》之风在水上,并无所阻,故皆言行。《蛊》之风则止于山下,为山所阻,而不能条达,故不言行而言有。

沈氏一贯曰:风遇山而回,物皆扰乱,是为有事之象,君子以振起民心而育其德,“作新民”也。

案诸家“以振民育德”,惧为治人之事。与传义不同,考其文意似为得之,盖治己不应后于治人,而《蒙》之“果行育德”,亦施于蒙者之事也,若《渐》之“居贤德善俗”,为治己治人,则语次先后判然,且“居”与“育”亦有别。

干父之蛊,意承考也。

程传子干父蛊之道,意在承当于父之事也,故祗敬其事,以置父于无咎之地,常怀惕厉,则终得其吉也,尽诚于父事,吉之道也。

集说项氏安世曰:“干父之蛊”,迹若不顺,意则承之也。迹随时而迁,久则有敝,何可承也。孝子之于父,不失其忠爱之意而已。

杨氏简曰:不得已而干父之蛊,其意未尝不顺承者也。其意则承,其事则不可得而承矣,承其事则蛊不除,乃所以彰父之恶,非孝也。

张氏清子曰:不承其事而承其意,此善继父之志者也。

杨氏启新曰:前人以失而致蛊,未必无悔过之心。“干父之蛊”,乃承考之意,而置之无过之地也,此圣人以子之贤善,归之于父,为训之义大矣。

案“意承考”,释“考”所以无咎,如杨氏之说。

干母之蛊,得中道也。

程传二得中道而不过刚,干母蛊之善者也。

集说吴氏曰慎曰:爻曰“不可贞”,所以戒占者,《传》:曰“得中道”,则是本爻象。言其能不至于贞者也,贞则非中道矣。ARTX.CN

干父之蛊,终无咎也。

程传以三之才,干父之蛊,虽小有悔,终无大咎也。盖刚断能干,不失正而有顺,所以“终无咎也”。

集说蔡氏清曰:不曰无大咎,而只曰“无咎”,盖不但无大咎也,有进而勉之之意。

程传以四之才,守常居宽裕之时则可矣,欲有所往,则未得也,加其所任,则不胜矣。

集说赵氏汝楳曰:谓重柔之往,未得遂其有事之志,斯其为于蛊者之吝。

干父用誉,承以德也。

程传干父之蛊,而用有令誉者,以其在下之贤,承辅之以刚中之德也。

集说项氏安世曰:六五得尊位,行大中,能以令名掩前人之蛊者也。故曰“干父用誉,承以德也”,言不以才干,而以德干也。

郑氏维岳曰:既曰蛊矣,何德之可承,夫使人不曰承敝而承德,若不知其为前人之蛊然者。

案《程传》谓九二承以刚中之德,然凡言“承”者,皆就父子之继而言,故初之“意承考”,此之“承以德”,文义相似也,不以事承考,而以意承考。不承父以事,而承父以德,父之德著,则誉亦彰矣,承以德,正释“用誉”之意。

不事王侯,志可则也。

程传如上九之处事外,不累于世务,不臣事于王侯,盖进退以道,用舍随时,非贤者能之乎,其所存之志,可为法则也。

集说陆氏铨曰:士何事尚志,志可则也,正是“高尚其事”。

泽上有地,临。君子以教思无穷,容保民无疆。

本义地临于泽,上临下也,二者皆临下之事,教之无穷者兑也,容之无疆者坤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程传泽之上有地,泽岸也,水之际也。物之相临与含容,无若水之在地,故泽上有地为临也。君于观亲临之象,则教思无穷,亲临于民,则有教导之意思也,“无穷”,至诚无敦也,观含容之象,则有容保民之心;“无疆”,广大无疆限也,含容有广大之意,故为无穷无疆之义。

集说王氏弼曰:相临之道,莫若悦顺,不恃威制,得物之诚,故物无违也。是以“君子教思无穷,容保民无疆”。

刘氏牧曰:岸高于泽,俯临之也。

胡氏炳文曰:不徒曰教,而曰“教思”,其意思如兑泽之深,不徒曰“保民”,而曰“容保民”,其度量如坤土之大。

俞氏琰曰:《临》有二义,以爻之阴阳言,则为大临小,以象之地泽言,则为上临下。

蔡氏清曰:“教思”,谓其一段教育成就人底意思也,教人以善谓之忠,味“忠”之一字,方见此之所谓“教思”者。

又曰:劳之来之,匡之直之,辅之翼之,使自得之,又从而振德之,此可见君子教案临者,大也。“泽上有地”。泽之盛满,将与地平,大之义也。“教思无穷”,容保无疆,盖言王泽之盛大,所以沦浃之深,而渐被之广者。ARTX.CN

咸临,贞吉,志行正也。

程传所谓贞吉,九之志在于行正也,以九居阳,又应四之正,其志正也。

集说吴氏曰慎曰:有守正,有行正,《临》初正与《屯》同。

咸临,吉无不利,未顺命也。

本义未详。ARTX.CN

程传未者非遽之辞。孟子或问劝齐伐燕有诸,曰:未也。又云:仲子所食之粟,伯夷之所树与,抑亦盗跖之所树与,是未可知也。《史记》侯羸曰:人固未易知。古人用字之意皆如此。今人大率用对巳字,故意似异,然实不殊也。九二与五感应以临下,盖以刚德之长,而又得中,至诚相感,非由顺上之命也,是以“吉”而“无不利”。五顺体而二说体,又阴阳相应,故象特明其非由说顺也。

案君子道长,天之命也,然命不于常,故《彖》言“八月有凶”,而《传》:言“消不久”,君子处此,唯知持盈若虚,所谓大亨以正天之道者,则顺道而非顺命矣,以二为刚长之主,即卦主也,故特发此义,以与《彖》意相应。凡天之命,消长焉而已,方其长也,则不顺命,不受命,知盈不可久,而进不可恃也。及其消也,则志不舍命。知物不可穷,而往之必复也,《易》之大义,尽在于斯。中国古籍全录

甘临,位不当也。既忧之,咎不长也。

程传阴柔之人,处不中正,而居下之上,复乘二阳,是处不当位也。既能知惧而忧之,则必强勉自改,故其过咎不长也。

集说李氏简曰:六三不中不正,处不当位,虽甘说此位,亦安足以有临乎?能知而忧之,强勉自改,则过咎不长也。

案三之爻位不当,而四之爻位当,故其德有善否。然三之所处,位高势盛,不可甘也,而甘之,此其所以为不当也。四之所处,与下相亲,最切至也,而能至焉,此其所以为当也。是为借爻位之当不当,以明所处位之当不当,《易》之例也。

至临,无咎,位当也。

程传居近君之位,为得其任,以阴处四,为得其正,与初相应,为下贤,所以“无咎”,盖由位之当也。

集说郑氏汝谐曰:其位在上下之际,《临》之切至也,凡上之临下,唯患其远而不相通,四既近于下,其所处之位至当,是以“无咎”。

程传君臣道合,盖以气类相求,五有中德,故能倚任刚中之贤,得“大君之宜”,成“知临”之功,盖由行其中德也。人君之于贤才,非道同德合,岂能用也。

集说沈氏该曰:能以其知行中者也。

敦临之吉,志在内也。

程传志在内,应乎初与二也,志顺刚阳而敦笃,其吉可知也。

集说张氏振渊曰:志在内,即万物一体之意。所以能敦,若将天下国家置在度外,虽有些小德泽,终是浅薄。

案此志在内,当与《泰》初“志在外”反观,同是天下国家也,自初言之则为外,自上言之则为内。伊尹躬耕,而自任以天下之重,可谓志在外矣。尧舜耄期倦勤,而念不忘民,可谓志在内矣。

风行地上,观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。

本义“省方”以“观民”,“设教”以为“观”。

程传“风行地上”,周及庶物,为游历周览之象。故先王体之,为省方之礼,以观民俗而设政教也,天子巡省四方,观视民俗,设为政教,如奢则约之以俭,俭则示之以礼是也。“省方”,观民也,“设教”,为民观也。

集说《九家易》曰:“风行地上,草木必偃,故以省察四方,观视民俗,而设其教也。”刘氏牧曰:“风行地上”,无所不至,散采万国之声诗,省察其俗,有不同者,教之使同。

初六,童观,小人道也。

程传所观不明如童稚,乃小人之分,故曰“小人道也”。

集说王氏申子曰:卑下而无远见,在凡民为可恕,在君子为可羞。

窥观女贞,亦可丑也。

本义在丈夫则为丑也。

程传君子不能观见刚阳中正之大道,而仅窥觇其仿佛,虽能顺从,乃同女子之贞,亦可羞丑也。

集说郭氏忠孝曰:男女吉凶不同,故《恒》卦曰:“妇人吉,夫子凶。”则知“利女贞”者,固为男之丑也。

观我生进退,未失道也。

程传观己之生,而进退以顺乎宜,故未至于失道也。

案“道”,即进退之道。量而后入,则不失乎进退之道矣。

程传君子怀负才业,志在乎兼善天下,然有卷怀自守者,盖时无明君,莫能用其道,不得已也!岂君子之志哉。故孟子曰:中天下而立,定四海之民,君子乐之,既观见国之盛德光华。古人所谓非常之遇也,所以志愿登进王朝,以行其道,故云“观国之光尚宾也”。尚,谓志尚,其志意愿慕宾于王朝也。

集说杨氏简曰:言其国贵“尚”宾贤,可以进也。ARTX.CN

观我生,观民也。

本义此夫子以义言之,明人君现己所行,不但一身之得失,又当观民德之善否,以自省察也。

程传我生出于己者,人君欲观己之施为善否,当观于民,民俗善则政化善也。王弼云,观民以察己之道是也。

集说胡氏瑗曰:观流则可以知源,观影则可以知表,观民则可以知己政之得失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观其生,志未平也。

本义“志未平”,言虽不得位,未可忘戒惧也。

程传虽不在位,然以人观其德,用为仪法,故当自慎省。观其所生,常不失于君子,则人不失所望而化之矣。不可以不在于位,故安然放意无所事也,是其志意未得安也,故云“志未平”也。“平”,谓安宁也。

集说陆氏希声曰:民之善恶,由我德化,其志未平,忧民之未化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雷电,噬嗑。先王以明罚敕法。ARTX.CN

本义“雷电”当作“电雷”。

程传象无倒置者,疑此文互也。“雷电”相须并见之物,亦有嗑象,电明而雷威,先王观“雷电”之象,法其明与威,以明其刑罚,饬其法令。法者,明事理而为之防者也。

集说侯氏行果曰:雷所以动物,电所以照物,雷电震照,则万物不能怀邪,故先王则之,明罚敕法,以示万物也。

项氏安世曰:阴阳相噬而有声则为雷,有光则为电,二物因噬而嗑,故曰“雷电噬嗑”。

徐氏几曰:“明罚”者,所以示民而使之知所避;“敕法”者,所以防民而使之知所畏。此先王忠厚之意也,未至折狱致刑处,故与《丰》象异。

张氏清子曰:蔡邕石经本作“电雷”。

蔡氏清曰:先王以明罚敕法,此以立法言,故曰“先王”,若《丰》折狱致刑,以用法言,则曰君子矣。

薛氏瑄曰:《噬嗑》、《贲》、《丰》、《旅》四卦论用刑,皆离火之用,以是见用法贵屦校灭趾,不行也。

本义“灭趾”,又有不进于恶之象。

程传“屦校”而灭伤其趾,则知惩诫而不敢长其恶,故云“不行也”。古人制刑,有小罪则校其趾,盖取禁止其行,使不进于恶也。

集说胡氏炳文曰:下卦为震,“灭趾”使其不敢如震之动也,动则进于恶矣。

噬肤灭鼻,乘刚也。ARTX.CN

程传深至灭鼻者,“乘刚”故也。“乘刚”乃用刑于刚强之人,不得不深严也,深严则得宜,乃所谓中也。

集说孔氏颖达曰:乘刚者,释“噬肤灭鼻”之义,以其乘刚,故用刑深也。

遇毒,位不当也。

程传六三以阴居阳,处位不当。自处不当,故所刑者难服,而反毒之也。

案此亦借爻位之不当,以明其所处之难尔。非其所行有不当也,若所行有不当,则施之刑狱,其失大矣,安得无咎,又岂独“小吝”而已乎。

利艰贞吉,未光也。

程传凡言“未光”,其道未光大也。戒于“利艰贞”,盖其所不足也,不得中正故也。

集说方氏应样曰:虑听讼者之心有所末光,故以“利艰贞”为戒。

贞厉无咎,得当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程传所以能“无咎”者,以所为得其当也,所谓“当”,居中用刚,而能守正虑危也。

集说赵氏汝楳曰:释《彖》言“不当位”,此言“得当”者,释《彖》以位言,此以事言。六五以柔用狱,行以正厉,其“无咎”者,得用狱之当者也。

林氏希元曰:“得当”,即是得用刑之道,不就爻位说。若果是说位得中,当以解“得黄金”,不宜以解“贞厉无咎”矣。中国古籍全录

何校灭耳,聪不明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本义“灭耳”,盖罪其听之不聪也,若能审听而早图之,则无此凶矣。

程传人之聋暗不悟,积其罪恶以至于极,古人制法,罪之大者,何之以校,为其无所闻知,积成其恶,故以校而灭伤其耳,诫“聪”之“不明”也。

集说胡氏炳文曰:上卦为离,“灭耳”,言其不能如离之明也。

山下有火,贲。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。

本义“山下有火”,明不及远;“明庶政”,事之小者;“折狱”,事之大者,内离明而外艮止,故取象如此。

程传山者,草木百物之所聚生也,火在其下而上照:庶类皆被其光明,为贲饰之象也。君子观山下有火,明照之象,以修明其庶政,成文明之治,而无敢果于“折狱”也。“折狱”者,人君之所致慎也,岂可恃其明而轻自用乎,乃圣人之用心也,为戒深矣。象之所取,唯以山下有火,明照庶物,以用明为戒。而《贲》亦自有“无敢折狱”之义,折狱者专用情实,有文饰则没其情矣,故无敢用文以折狱也。

集说王氏弼曰:处贲之时,止物以文明,不可以威刑,故“君子以明庶政,而无敢折狱”。

《朱子语类》:问:“明庶政,无敢折狱”。曰:此与《旅》卦都说刑狱事,但争艮与离之在内外,故其说相反。止在外,明在内,故明政而不敢折狱。止在内,明在外,故明谨用刑而不敢留狱。如今州县治狱,禁勘审覆,自有许多节次,过乎此而不决,便是留狱,不及乎此而决,便是敢于折狱,《尚书》要囚至于旬时,它须有许多时日,与《周礼秋官》同意。

蔡氏渊曰:有山之材,而照之以火,则光彩外著,《贲》之象也。“明庶政”,离明象,政者治之具,所当文饰也,“无敢折狱”,艮止象,折狱贵乎情实,贲则文饰而没其情矣。

何氏楷曰:《吕刑》曰:非佞折狱,惟良折狱,苟恃其明察,而缘饰以没其情,民且有含冤矣。故言刻核者曰深文,言锻炼者曰文致,法曰文纲,弄法者曰舞文,治狱之多冤,未有不起于文者,此皆敢心误之也。

舍车而徒,义弗乘也。

本义君子之取舍,决于义而已。

程传“舍车而徒”行者,于义不可以乘也,初应四正也,从二非正也,近舍二之易,而从四之难,舍车而徒行也,君子之贲,守其义而已。

贲其须,与上兴也。

程传以须为象者,谓其与上同兴也,随上而动,动止唯系所附也,犹加饰于物,因其质而贲之,善恶在其质也。

集说候氏行果曰:自三至上,有《颐》之象,二在《颐》下,须之象也,上无其应,三亦无应,若能上承于三,与之同德,虽俱无应,可相与而兴起也。

袁氏枢曰:阴不能以自明也,得阳而后明;柔不能以自立也,得刚而后立;下不能以自兴也,得上而后兴也。

永贞之吉,终莫之陵也。

程传饰而不常且非正,人所陵侮也,故戒能永正则言也,其贲既常而正,谁能陵之乎。

集说蔡氏渊曰:“陵”,侮也。三能“永贞”,则二柔虽比己而“濡如”,然终莫之陵侮,而不至陷溺也。

沈氏一贯曰:下三爻皆取离义,至三而文明极矣,有溺质之象。唯“永贞”则济之以艮止,故吉而莫之陵。

六四,当位疑也。匪寇婚媾,终无尤也。

本义“当位疑”,谓所当之位可疑也。“终无尤”,谓若守正而不与,亦无它患也。

程传四与初相远,而三介于其间,是所当之位为可疑也,虽为三寇仇所隔,未得亲于婚媾,然其正应,理直义胜,终必得合,故云“终无尤也”。“尤”,怨也。终得相贲,故无怨尤也。

集说朱氏震曰:纯白无伪,谁能间之,始疑而终合,故曰“终无尤也”。

郭氏雍曰:四虽自饰,亦有“皤如”之质,犹丘园之贲,虚己待物之象也。初饰其趾而来,翰如之马也,以刚下柔而来,应匪寇也,婚媾之道也,四虽怀疑,终何尤哉。

六五之吉,有喜也。

程传能从人以成贲之功,享其吉美?是“有喜”也。

集说方氏应祥曰:于文胜之时,而为丘园之贲,岂不甚可喜乎。非自喜也,为世道喜也。

案《传》:于五位多言“有庆”,庆大而喜小也,此爻居尊而返朴祟俭,亦可以易俗移风,而但曰有喜者,且就一身无过言尔。如《无妄》五、《损》四、《兑》四之例,皆以无疾为喜,若推其用,则化成天下,庆在其中矣。

白贲无咎,上得志也。

程传“白贲无咎”,以其在上而得志也。上九为得志者,在上而文柔,成贲之功,六五之君,又受其贲,故虽居无位之地,而实尸贲之功,为得志也。与它卦居极者异矣,既在上而得志,处贲之极,将有华伪失实之咎,故戒以质素则无咎,饰不可过也。

集说《朱子语类》:问:何谓得志。曰:居卦之上,在事之外,不假文饰,而有自然之文,便是优游自得也。

项氏安世曰:六二柔来而文刚,主内卦之文者也,内卦以文为文,故曰:“贲其须”,须之丽于身,最为虚文也,然阳气不盛,不足以贲其须,故曰“与上兴也”,二与上交而成卦,二以上为主,犹须以阳为主也,深明文之与质,未尝相离,故不言吉凶,吉凶系于质也,上九分刚上而文柔,主外卦之文者也,外卦以质为文,故曰“白贲”。白本案项氏以“与上兴”为上九,不如指九三言为当。

山附于地,剥。上以厚下安宅。

程传艮重于坤,“山附于地”也。山高起于地而反附著于地,圮剥之象也。上,谓人君与居人上者,观《剥》之象,而厚固其下,以安其居也,下者上之本,未有基本固而能剥者也。故上之剥必自下,下剥则上危矣。为人上者,知理之如是,则安养人民,以厚其本,乃所以安其居也,《书》曰:民唯邦本,本固邦宁。

集说虞氏翻曰:山高绝于地,今附地者,明被剥矣,君当厚锡于下,然后得安其居。

刘氏牧曰:山以地为基,厚具地,则山保其高;君以民为本,厚其下,则君安于上。中国古籍全录

司马氏光曰:基薄则墙颓,下薄则上危,故君子厚其下者,所以自安其居也。

《朱子语类》云:唯其地厚,所以山安其居而不摇,人君厚下以得民,则其位亦安而不摇,犹所谓本固邦宁也。

剥床以足,以灭下也。

程传取床足为象者,以阴侵没阳于下也,“灭”,没也,侵灭正道,自下而上也。

集说虞氏翻曰:床所以安人,在下故称足。先从下剥,渐及于上,故曰“以灭下也”。

剥床以辨,未有与也。

本义言未大盛。

程传阴之侵剥于阳,得以益盛,至于剥“辨”者,以阳未有应与故也。小人侵剥君子。若君子有与,则可以胜小人,不能为害矣。唯其无与,所以被“蔑”而凶。当消剥之时,而无徒与,岂能自存也。言未有与,剥之未盛,“有与”,犹可胜也,示人之意深矣。

集说崔氏憬曰:“辨”当在第足之间,是床梐也,“未有与”者,言至三则应,故二“未有与也”。

吴氏澄曰:若六三之剥之,唯其有与也。

龚氏涣曰:六二阴柔中正,使上有阳刚之与,则必应之助之,而不为剥矣,唯其无与,所以杂于群阴之中而为剥,若三则有与,故虽不如二之中正而得无咎。

案崔氏、吴氏、龚氏之说,皆得文意,六三不中正而辞优于二,故圣人以“未有与”失上下明之。

本义“上下”,谓四阴。

程传三居剥而“无咎”者,其所处与上下诸阴不同。是与其同类相失,于处剥之道为“无咎”,如东汉之吕强是也。

集说王氏弼曰:三上下各有二阴,而三独应于阳,则“失上下”也。

邱氏富国曰:上谓四五,下谓初二,违去四阴而独从刚,故曰“失上下也”。

剥床以肤,切近灾也。

程传五为君位,剥已及四,在人则剥其肤矣,剥及其肤,身垂于亡矣,“切近”于灾祸也。

以宫人宠,终无尤也。ARTX.CN

程传群阴消剥于阳,以至于极,六五若能长率群阴,骈首顺序,反获宠爱于阳,则终无过尤也,于剥之将终,复发此义,圣人劝迁善之意,深切之至也。

案五以阴居尊,取后妃之象,而为“贯鱼以宫人宠”,则岂有妒害溃乱,以剥其君之尤哉。

君子得舆,民所载也。小人剥庐,终不可用也。

程传正道消剥既极,则人复思治,故阳刚君子,为民所承载也。若小人处剥之极,则小人之穷耳。“终不可用也”,非谓九为小人,但言剥极之时,小人则是也。

集说《朱子语类》云:唯君子乃能覆盖小人,小人必赖君子以保其身。今小人欲剥君子,则君子亡,而小人亦无所容其身,如自剥其庐也。且看自古小人欲害君子,到害得尽后,国破家亡,其小人曾有存活得者否?故圣人于《象》曰:“君子得舆,民所载也,小人剥庐,终不可用也”。

雷在地中,复。先王以至日闭关,商旅不行,后不省方。

本义安静以养微阳也。月令,是月斋戒,掩身以待阴阳之所定。

程传雷者,阴阳相薄而成声,当阳之微,未能发也。“雷在地中”,阳始复之时也,阳始生于下而甚微,安静而后能长,先王顺天道,当至日阳之始生,安静以养之,故闭关使商旅不得行,人君不省视四方。观《复》之象而顺天道也,在一人之身亦然,当安静以养其阳也。

集说刘氏蜕曰:“雷在地中”,殷殷隆隆,阳来而复,复来而天下昭融乎。

苏氏舜钦曰:“复,其见天地之心乎”,王弼解云,复者反本之谓,天地以本为心,寂然至无,是其本也,故动息地中,乃天地之心见矣。予窃惑焉,夫复也者,以一阳始生而得名也,《象》曰“刚反”,又曰“刚长”,安得谓寂然至无耶,安得谓动息耶?《象》曰“雷在地中,复”,雷者阳物也,动物也,今在地中,则是有阳动之象也,辅嗣昧举卦之体,乃以寂然至无为复,斯失之矣!又云,冬至阴之复,夏至阳之复,何冬夏阴阳《朱子语类》:问:阳始生甚微,安静而后能长,故《复》之《象》曰:“先王以至日闭关”,人善端之萌亦甚微,须庄敬持养,然后能大。不然复亡之矣。曰:然。

问纯坤之月,可谓至静,然昨日之静,所以养成今日之动,一阳之复,乃是纯阴养得出来,在人则主静而后善端始复。曰:固有此意,但不是此卦大义,《大象》所谓“至日闭关”者,正是于已动之后,要以安静养之。

杨氏启新曰:“闭关”,静以养阳:“施命”,动以制阴。干者于《姤》、《复》,用意深矣。

不远之复,以修身也。

程传不远而复者,君子所以修其身之道也,学问之道无它也,唯其知不善,则速改以从善而已。

集说王氏弼曰:所以不远速复者,以能修正其身,有过则改故也。ARTX.CN

休复之吉,以下仁也。

程传为复之体美而占者,以其能下仁也。仁者天下之公,善之本也。初复于仁,二能亲而下之,是以吉也。

集说孔氏颖达曰;阳为仁行,已在其上,附而顺之,是降下于仁,所以吉也。

张氏栻曰:《易》三百八十四爻未尝言仁,此独言之,盖有深旨。克己复礼为仁,克其私心,复其天理,所以为仁;二去初未远,上无系应,能从初而复,所以为下仁也;至四但言从道,而不谓之仁,盖道者举其大凡,不若仁为至切也。

俞氏琰曰:仁者心之德,善之本,初九修身而反本复善,可以为仁矣。二之吉,盖以亲近初九而吉也。

频复之厉,义无咎也。

程传频复频失。虽为危厉,然复善之义则“无咎”也。

中行独复,以从道也。

程传称其“独复”者,以其从阳刚君子之善道也。

集说郭氏雍曰:《剥》六三乃《复》六四反对,其义相类。在《剥》取其失上下以应乎阳,在《复》则取其独复以从道。ARTX.CN

敦复无悔,中以自考也。

本义“考”,成也。

程传以中道自成也。五以阴居尊,处中而体顺,能敦笃其志,以中道自成,则可以“无悔”也。自成,谓成其中顺之德。

集说王氏安石曰:能以中道自考,则动作不离于中。

李氏简曰:“中以自考”,非自有降衷之性,则亦不能成此德也。

粱氏寅曰:中以自考,言以其有中德,故能自考其善不善也。

迷复之凶,反君道也。

程传复则合道,既迷于复,与道相反也,其凶可知。“以其国君凶”,谓其“反君道也”。人君居上而治众,当从天下之善,乃迷于复,反君之道也。非止人君,凡人迷于复者,皆反道而凶也。

集说杨氏启新曰:心为天君,唯君能役群动,而反以群动役,与心之道相背弛者也。

天下雷行,物与无妄。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。

本义“天下雷行”,震动发生,万物各得其性命,是物物而与之以无妄也。先王法此以对时育物,因其所性而不为私焉。

程传雷行于天下,阴阳交和,相薄而成声,于是惊蛰藏,振萌芽,发生万物,其所赋与,洪纤高下,各正其性命,无有差妄,物与无妄也。先王观天下雷行发生赋与之象,而以茂对天时,养育万物,使各得其宜,如天与之无妄也。“茂”,盛也。茂对之为言,犹盛行永言之比,“对时”,谓顺合天时,天道生万物,各正其性命而不妄,王者体天之道,养育人民,以至昆虫草木,使各得其宜,乃对时育物之道也。

集说《九家易》曰:“天下雷行”,阳气普遍,无物不与,故曰“物与”也。

《朱子语类》:问:“物与无妄”众说不同。文蔚曰:是“各正性命”之意。曰:然。

一物与它一个无妄。

俞氏琰曰:天有是时,先王非能先后之也,对而循之耳;物有是生,先王非能损益之也,育而成之耳。《中庸》之所谓“诚”,即《易》之所谓“无妄”也,《中庸》云:“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,能尽其性,则能尽人之性,能尽人之性,则能尽物之性,能尽物之性,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,可以赞天地之化育,则可以与天地参矣。”子思之说,盖本于此。

蔡氏清曰:“物与无妄”者,万物各正其性命也,对时育物者,因其所性而不为私,乃圣人尽物之性也。

无妄之往,得志也。

程传以无妄而往,无不得其志也,盖诚之于物,无不能动,以之修身,则身正,以之治事,则事得其理,以之临人,则人感而化,无所往而不得其志也。

不耕获,未富也。

本义“富”,如非富天下之富,言非计其利而为之也。

集说丰氏寅初曰:“未”,犹非也。“富”,谓利也。不于力耕之际,遽有望获之心,乃仁人不计功谋利,而天德全矣,其行之所以利也。

行人得牛,邑人灾也。

程传行人得牛,乃邑人之灾也,有得则有失,何足以为得乎。

集说丰氏寅初曰:“邑人之灾”,所谓“无妄之灾”,然无故被诬者,反己无怍,君子求其无妄而已,祸福听之于天,悉置度外也。

可贞无咎,固有之也。

本义“有”,犹守也:程传贞固守之,则无咎也。

集说苏氏轼曰:“固有之”者,生而性之,非外掠而取之也。

王氏宗传曰:正者人之性也,非外铄我者,我固有之也。因其固有而不失之,故曰“可贞无咎”。

无妄之药,不可试也。

本义既已无妄,而复药之,则反为妄而生疾矣。“试”,谓少尝之也。

程传人之有妄,理必修改,既无妄矣,复药以治之,是反为妄也,其可用乎,故云“不可试也”。“试”,暂用也,犹曰少尝之也。

集说林氏希元曰:既无妄,而复药,则为以“无妄之疾”,试无妄之药,反为妄而生疾矣,然则所处既当于理,岂可因非意之事而改图乎。

钱氏志立曰:九五阳刚中正,本无致疾之道而有疾焉,此“无妄之疾”也,唯守正安常以处之,疾且自去。而试之药焉,则必以吾之常者为非,而悉反其道,斯纷纷召疾之方至矣,故曰“无妄之药,不可试也”。ARTX.CN

无妄之行,穷之灾也。

程传无妄既极,而复加进,乃为妄矣,是穷极而为灾害也。

集说赵氏玉泉曰:无妄之行,宜无灾矣,但处时之穷,则有其德而无其时,故有灾也。

何氏楷曰:“无妄之行”,犹《彖传》所云“无妄之往”,上九《乾》之“穷”,与《乾》“亢龙”义同,故二《小象》亦同,以其意于行,故曰“眚”,以其时位使然,故曰“灾”。

天在山中,大畜,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,以畜其德。

本义“天在山中”,不必实有是事,但以其象言之耳。ARTX.CN

集说杨氏时曰:君子多识前言往行,非徒资闻见而已,所以畜德也。畜德则所畜大矣,世之学者,夸多斗靡以资见闻而已,亦乌用学为哉。

邱氏富国曰:《大畜》言“畜”“德”,《小畜》言“懿文德”,“畜”“德”虽同,而“文德”则德之小者也。

张氏清子曰:天在山中,畜其气也。凡山中有雷雨云风之气,皆天也。

有厉利已,不犯灾也。

程传有危则宜巳,不可犯灾危而行也。不度其势而进,有灾必矣。

舆说輹,中无尤也。

程传“舆说輹”而不行者,盖其处得中道,动不失宜,故无过尤也。善莫善于刚中,柔中者,不至于过柔耳;刚中,中而才也。初九处不得中,故戒以有危宜已,二得中,进止自无过差,故但言“舆说輹”,谓其能不行也,不行则无尤矣。初与二,乾体刚健而不足以进,四与五,阴柔而能止,时之盛衰,势之强弱,学《易》者所宜深识也。

集说吕氏祖谦曰;二以刚而居中,能度其宜,见其不可,自说其舆輹而不行也,故曰“中无尤”。中国古籍全录

利有攸往,上合志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程传所以“利有攸往”者,以与在上者合志也,上九阳性上进,且畜已极,故不下畜三,而与合志上进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集说赵氏汝楳曰:它卦阴阳应为得,此则为畜,它卦阴阳敌为不胥与,此则为合。

六四元吉,有喜也。ARTX.CN

程传天下之恶已盛而止之,则上劳于禁制,而下伤于刑诛,故畜止于微小之前,则大善而吉,不劳而无伤,故可喜也,四之畜初是也,上畜亦然。

六五之吉,有庆也。

程传在上者不知止恶之方,严刑以敌民欲,则其伤甚而无功,若知其本,制之有道,则不劳无伤而俗革,天下之福庆也。ARTX.CN

集说吕氏大临曰:六四六五,皆以柔畜刚,止健者也。牛之刚健在角,豕之刚健在牙。初九居健之始,其健未著,若童牛然。禁于未发,以牿闲之,及其长也,无所用其健,岂特不暴而已。安于驯柔,可驾而服,故有喜也。九二居健之中,其健已具,若豕之牙,渐不可制。六五居尊守中,能以柔道杀其刚暴之气,若豮豕然,其牙虽刚,莫之能暴,可以养畜而无虞,故“有庆也”。

蔡氏清曰:五不如四所处之易者,时不同也,四不如五所济之广者,位不同也。

何天之衢,道大行也。

程传何以谓之天衢,以其无止碍,道路大通行也。以天衢非常语,故《象》特设问曰:何谓天之衢?以道路大通行,取空豁之状也,以《象》有“何”字,故爻下亦误加之。

集说游氏酢曰:畜道之成,贤路自我而四达矣,故曰“何天之衢亨”,《彖》曰“刚上而尚贤”,则大畜之义,主于上九也。崇俊良以列庶位,摧毂贤路,使天下无家食之贤者,上九之任也,天下至于无家食之贤,则道之大行,孰盛于此。

沈氏该曰:“何天之衢”,尚贤也。大畜之时,已独居上,五以柔尚之,畜盛德而处上,止众贤而聚王庭,以天衢之亨,为己之任,畜道至此,贤路不塞,其道盛矣,故曰“道大行也。”吕氏祖谦曰:畜极则散,如伊尹乐尧舜之道,居亩犬亩之中,其畜可谓大矣,必佐汤以发其所蕴,是得时如天之衢也,故曰道行,得时行道之谓也。

何氏揩曰:备于身之谓德,达于世之谓道。道可大行,其亨可知,《彖》所谓“不家食吉”而“利涉大川”者此也。

山下有雷,颐。君子以慎言语,节饮食。

本义二者养德养身之切务。

程传以二体言之,山下有雷,雷震于山下,山之生物,皆动其根荄,发其萌芽,为养之象;以上下之义言之,良止而震动,上止下动,颐颔之象;以卦形言之,上下二阳,中含四阴,外实中虚,颐口之象。口所以养身也,故君子观其象以养其身,“慎言语”以养其德,“节饮食”以养其体,不唯就口取养义,事之至近而所系至大者,莫过于言语饮食也。在身为言语,于天下则凡命令政教,出于身者皆是,慎之则必当而无失。

在身为饮食,于天下则凡货资财用,养于人者皆是。节之则适宜而无伤,推养之道,养德养天下,莫不然也。

集说《朱子语类》:或云谚有祸从口出,病从口入,甚好。曰:此浯前辈曾用以解颐之象:“慎言语,节饮食。”冯氏椅曰:法雷之动,以慎其所出,法山之止,以节其所入。

赵氏汝楳曰:雷之声为言浯,山之养为饮食,言语饮食出入乎颐者也。

俞氏琰曰:颐乃口颊之象,故取其切于颐者言之。曰“慎言语,节饮食。”充此言语之类,则凡号令政教之出于己者,皆所当慎,而不可悖出,充此饮食之类,则凡货财赋税之入于上者,皆所当节,而不可悖入。中国古籍全录

观我朵颐,亦不足贵也。

集说杨氏简曰:明其本有良贵,今观夫“朵颐”,则失其所谓贵矣。

俞氏琰曰:孟子云:“养其大体为大人,养其小体为小人。”又云:“饮食之人,则人贱之矣,”今初九阳德之大,本有可贵之质,乃内舍其大而外观其小,岂不为人所贱,故曰”亦不足贵也”。

六二征凶,行失类也。

本义初上皆非其类也。

程传征而从上则凶者,非其类故也,往求而失其类,得凶宜矣。行,往也。

十年勿用,道大悖也。

程传所以戒终不可用,以其所由之道,大悖义理也。

集说项氏安世曰:“拂颐贞”三字当连读。《颐》之卦辞曰:“颐贞吉。”三之爻辞曰:“拂颐贞凶”。卦中唯此一爻,与卦义相反,故曰“道大悖也”。

颠颐之吉,上施光也。

程传颠倒求养而所以吉者,盖得刚阳之应以济其事,致己居上之德施,光明被于天下,吉孰大焉。

集说谷氏家杰曰:养逮于下,则上施光,是养贤及民也。

居贞之吉,顺以从上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程传“居贞之吉”者,谓能坚固顺从于上九之贤,以养天下也。

集说张氏清子曰:五能柔顺以从上九之贤,赖之以养天下,真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之事也。ARTX.CN

由颐厉吉,大有庆也。

程传若上九之当大任如是,能兢畏如是,天下被其德泽,是大有福庆也。

集说王氏宗传曰:《豫》之九四,天下由之以豫。故曰“大有得”。《颐》之上九,天下由之以颐,故曰“大有庆”。

项氏安世曰:六五上九二爻,皆当以《小象》解之,六五之“居贞”,非自守也,贞于从上也。故曰“居贞之吉,顺以从上也”。上九之“厉吉”,非能自吉也,得六五之委任而吉也,故曰“由颐厉吉,大有庆也”。

泽灭木,大过。君予以独立不惧,遯世无闷。

本义“泽灭于木”,大过之象也。不惧无闷,大过之行也。

集说刘氏牧曰:用之则“独立不惧”,舍之则“遯世无闷”。

赵氏汝楳曰:“独立”如巽木,“无闷”如兑说。

李氏简曰:君子进则大有为,“独立不惧”可也。或迟而穷居,则坚贞不移,“遯世无闷”可也,皆大过之事。

藉用白茅,柔在下也。

程传以阴柔处卑下之道,唯当过于敬慎而已。以柔在下,为以茅藉物之象,敬慎之道也。

集说钱氏志立曰:以卦象论之,初与四应而在下,初者四之本也,本弱而藉茅,则敬慎之至以善处者,故四之栋不至于倾也。

案高以下为基,刚以柔为本,柔在下,对刚在上。

老夫女妻,过以相与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程传老夫之说少女,少女之顺老夫,其相与过于常分,谓九二初六阴阳相与之和,过于常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集说王氏申子曰:老夫而女妻,虽过乎常,然阴阳相与,以成生育之功,则无不利也。

栋桡之凶,不可以有辅也。

程传刚强之过,则不能取于人,人亦不能亲辅之,如“栋桡”折,不可支铺也。

栋当室之中,不可加助,是“不可以有辅也”。中国古籍全录

集说杨氏时曰:栋居中而众材辅之者也,九三以刚居刚,过而不中也,刚过而不中则不可以有辅,此栋之所以桡也。

项氏安世曰:全卦有“栋桡”之象,而九三乃独有之,全卦有利往之象,而九二乃独有之,盖九二当刚过之时,独能居柔而用中,在六爻之中,独此一爻不过,故“无不利”也,卦体本以中太强而本末弱,是以为“桡”,九三以刚居刚,在六爻之中,独此一爻为过,故栋愈桡而不可辅也。

栋隆之吉,不桡乎下也。

程传“栋隆”起则吉,不桡曲以就下也,谓不下系于初也。

枯杨生华,何可久也。老妇士夫,亦可丑也。ARTX.CN

程传枯杨不生根而生华,旋复枯矣,安能久乎!老妇而得士夫,岂能成生育之功,集说苏氏轼曰:“稊”者,颠而复蘖,反其始也;“华”者,盈而毕发,速其终也。

项氏安世曰:二五皆无正应,而过以与阴者也。二所与者初,初,本也,故为“稊”。

稊者,木根新生之芽也,过而复芽,故有往亨之理。五所与者上。上,末也,故为华。

木已过而生华,故无久生之理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
王氏申子曰:木枯而华,是速其枯,老妇士夫,是过乎常,而为柔邪所惑。

何氏楷曰:盛极将枯而又生华以自耗竭,不能久矣。二以刚居柔,初以柔居刚,此未甚过者也,又在卦初,故过以相与,可成生育之功:五以刚居刚,上以柔居柔,皆过者也,又在卦终,故阴阳相比,只以为“丑”,其相反如此。

过涉之凶,不可咎也。

程传过涉至溺,乃自为之,不可以有咎也,言无所怨咎。

集说苏氏轼曰:过涉至于“灭顶”,将有所救也,势不可救,而徒犯其害,故凶。

然其义则“不可咎也”。

水洊至,习坎。君予以常德行,习教事。

本义治己治人,皆必重习,然后熟而安之。ARTX.CN

程传坎为水,水流仍洊而至。两坎相习,水流仍洊之象也。水自涓滴,至于寻丈,至于江海,洊习而不骤者也。其因势就下,信而有常,故君子观坎水之象,取其有常,则常久其德行。人之德行不常,则伪也,故当如水之有常,取其洊习相受,则以习熟其教令之事。夫发政行教,必使民熟于闻听,然后能从,故三令五申之,若骤告未喻,谴责其从,虽严刑以驱之,不能也,故当如水之洊习。

集说司马氏光曰;水之流也,习而不已,以成大川,人之学也,习而不止,以成大贤,故“君子以常德行,习教事”。

苏氏轼曰:事之待教而后能者,教事也。君子平居,常其德行,故遇险而不变,习其教事,故遇险而能应。

陆氏佃曰:《离》言“明两作”,《坎》言“水洊至”,起而上者作也,趋而下者至也。

王氏宗传曰:坎者水之科也,故以“水洊至”为习坎之象。上坎既盈,至于下坎,此孟子所谓盈科而后进也。盈科而后进,不舍其昼夜之功也,君子德行贵其有常,而教事贵于习熟,此不舍昼夜之功也。

俞氏琰曰:“常德行”,谓德行有常而不改,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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