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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抱错孩子”事件续:家属与28年前生产医院陷赔偿僵局

责任编辑: admin 来源: 中华文化 专题文章 浏览次数: 14 更新日期: 2020-05-12 14:11

  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,母亲蒋艳丽欲“割肝救子”却发现儿子并非血亲。4月24日,该事件经新京报报道后,引发舆论关注。自5月9日起,姚林、蒋艳丽夫妇和姚策的亲生父母郭海、张萍夫妇受邀前往河南开封,与28年前蒋艳丽、张萍的生产医院——河南大学淮河医院(原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)协商赔偿事宜,但截至目前,双方未就赔偿数额及接下来的民事诉讼问题达成共识。。

  5月9日上午,事件各方在开封市某酒店的会议室见面。除了姚林、蒋艳丽、郭海、张萍以及淮河医院医患关系科主任张鹏外,双方家属及淮河医院均邀请了律师。此外,开封市卫健委也派出代表居中调解。

  蒋艳丽告诉记者,双方家属认为,姚策生母张萍在生下姚策前患乙肝多年,正常情况下,孩子出生24小时内应打乙肝阻断针。而姚策之所以从小患有乙肝,继而发展为肝癌,很可能与出生时被抱错、未能及时打乙肝阻断针有关。在这个过程中,淮河医院对姚策的病情负有责任。

  为此,双方家属提出了两点诉求:第一,希望淮河医院提供医疗资源方面的帮助,为姚策的治疗提供方案或联系专家;第二,希望淮河医院承担姚策肝癌诊疗期间的医疗费、生活费。“当务之急是救姚策。”蒋艳丽说。

  但淮河医院认为,姚策的病情和医院没有必然联系,让医院承担全部医疗费和生活费有失公允。淮河医院称,依据河南省和开封市的有关规定,精神抚慰金最高每人5万元。而淮河医院愿意补偿部分金额,主要是从公益、救助的角度出发,而非赔偿角度。

  自5月9日上午起,双方家属与淮河医院持续谈判。据张萍介绍,截至5月11日下午,淮河医院要求双方家属共6人(包括姚林一家三口、郭海一家三口)于5月28日前向医院住所地法院——开封市鼓楼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由法院判决赔偿或补偿金额。张萍说,在法院判决前,淮河医院只同意暂时“借支”姚策的治疗费用。

  5月11日,记者希望就此事采访参与谈判的淮河医院医患关系科主任张鹏,对方以目前是下班时间为由婉拒。

  此外,记者致电参与谈判的开封市卫健委负责人,截至发稿,电话未接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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