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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经士章第五

责任编辑: admin 来源: 四库全书_经库 专题文章 浏览次数: 40 更新日期: 2019-11-27 18:00

孝经士章第五

【原文】

资①于事父以事母,而爱同;资于事父以事君,而敬同。故母取其爱,而君取其敬,兼之者父也②。故以孝事君则忠,以敬事长③则顺。忠顺不失④,以事其上,然后能保其禄位,而守其祭祀⑤。盖士之孝也。《诗》云:“夙兴夜寐,无忝尔所生⑥。”

【注释】

①资:取。

②兼之者父也:指侍奉父亲,则兼有爱心和敬心。兼,同时具备。

③长:上级,长官。唐玄宗注:“移事兄敬以事于长,则为顺矣。”

④忠顺不失:指在忠诚与顺从两个方面都做到没有缺点、过失。

⑤而守其祭祀:刘炫认为:“上云宗庙,此云祭祀者,以大夫尊,详其所祭之处;士卑,指其荐献而说,因等差而详略之耳。”(《复原》)

⑥“夙兴”二句:语出《诗经·小雅·小宛》。兴,起,起来。寐,睡。忝,辱。尔所生,生你的人,指父母。

【译文】

取侍奉父亲的态度去侍奉母亲,那爱心是相同的;取侍奉父亲的态度去侍奉国君,那敬心是相同的。侍奉母亲取亲爱之心,侍奉国君取崇敬之心,只有侍奉父亲是兼有爱心与敬心。所以,有孝行的人为国君服务必能忠诚,能敬重兄长的人对上级必能顺从、忠诚与顺从,都做到没有什么缺憾和过失,用这样的态度去侍奉国君和上级,就能保住自己的俸禄和职位,维持对祖先的祭祀。这就是士人的孝道啊!《诗经》里说:“要早起晚睡,努力工作,不要玷辱了生育你的父母!”

【评析】

士章,敦煌遗书伯3378作“士仁章”,伯3428作“士人章”。士,指国家的低级官员,地位在大夫之下,庶人之上。此处论士人之孝,归结到“夙兴夜寐”,强调事君尽忠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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