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容斋随笔》卷十四·李陵诗
《容斋随笔》共《五笔》,74卷,1220则。其中,《容斋随笔》16卷,329则;《容斋续笔》16卷,249则;《容斋三笔》16卷,248则;《容斋四笔》16卷,259则;《容斋五笔》10卷,135则。据作者自述,该书写作时间历经近四十年。《容斋随笔》是作者宋朝洪迈数十年博览群书、经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结晶。
《容斋随笔》卷十四·李陵诗
李陵诗
【原文】
《文选》编李陵、苏武诗,凡七篇,人多疑“俯观江汉流”之语,以为苏武在长安所作,何为乃及江、汉?东坡云“皆后人所拟也。”予观李诗云“独有盈觞酒,与子结绸缪”。盈字正惠帝讳,汉法触讳者有罪,不应陵敢用之,益知坡公之言为可信也。

【译文】
《 文选》 编入李陵、苏武的诗共七篇,很多人怀疑“俯观汇汉流”的诗句,以为苏武在长安作诗,为什么竟写到了长江、汉水?苏东坡说“都是后人幕拟的。”我见李使诗中说“独有盈觞酒,与子结绸缪”。盈字正是惠帝的名讳,汉朝法律触犯遵讳的人有罪、李陵不该敢用此字,由此更知苏东坡的意见是可信的。
【作者简介】
洪迈(1123——1202),南宋饶州鄱阳(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)人,字景卢,号容斋,又号野处。洪皓第三子。官至翰林院学士、资政大夫、端明殿学士,副丞相、封魏郡开国公、光禄大夫。卒年八十,谥“文敏”。配张氏,兵部侍郎张渊道女、继配陈氏,均封和国夫人。南宋著名文学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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