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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容斋随笔》卷八·沐浴佩玉

责任编辑: admin 来源: 国学博览 专题文章 浏览次数: 13 更新日期: 2025-08-09 06:53

  《容斋随笔》共《五笔》,74卷,1220则。其中,《容斋随笔》16卷,329则;《容斋续笔》16卷,249则;《容斋三笔》16卷,248则;《容斋四笔》16卷,259则;《容斋五笔》10卷,135则。据作者自述,该书写作时间历经近四十年。《容斋随笔》是作者宋朝洪迈数十年博览群书、经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结晶。
  
  《容斋随笔》卷八·沐浴佩玉
  
  沐浴佩玉
  
  【原文】
  
  “石骀仲卒,有庶子六人,卜所以为后者,曰:“沐浴佩玉则兆。”五人者皆沐浴佩玉。石祁子曰:‘孰有执亲之丧而沐浴佩玉者乎?’不沐浴佩玉。”此《檀弓》之文也。今之为文者不然,必曰:“沐浴佩玉则兆,五人者如之,祁子独不可,曰:‘孰有执亲之丧若此者乎?’”似亦足以尽其事,然古意衰矣。
  
  【译文】
  
  (春秋时代卫国大夫)石骑仲去世,没有嫡子,只有庶出的儿子六人,于是请掌卜的人卜占那个儿子可以立为后人,掌卜人说:“如果沐浴并佩带玉器就能得到吉兆。”于是其中五人都去沐浴佩玉。只有石祁子说:“(居丧应该穿着丧服,悲哀憔悴),哪有在父亲丧事期间而沐浴佩玉的人呢?”他就不沐浴佩玉。这是《 礼记? 弓》 篇中的一段文字。如今写文章的人却不这样写,必定写道“沐浴佩玉就能得到吉兆,五人就这样作,单单祁子不这样作,还说:‘哪有在父亲丧事期间象这样子的人呢?'” 似乎也足能概括出这件事,然而古文中的意思就减弱多了。
  


  【作者简介】
  
  洪迈(1123——1202),南宋饶州鄱阳(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)人,字景卢,号容斋,又号野处。洪皓第三子。官至翰林院学士、资政大夫、端明殿学士,副丞相、封魏郡开国公、光禄大夫。卒年八十,谥“文敏”。配张氏,兵部侍郎张渊道女、继配陈氏,均封和国夫人。南宋着名文学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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