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容斋随笔》卷五·负剑辟咡
《容斋随笔》共《五笔》,74卷,1220则。其中,《容斋随笔》16卷,329则;《容斋续笔》16卷,249则;《容斋三笔》16卷,248则;《容斋四笔》16卷,259则;《容斋五笔》10卷,135则。据作者自述,该书写作时间历经近四十年。《容斋随笔》是作者宋朝洪迈数十年博览群书、经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结晶。
《容斋随笔》卷五·负剑辟咡
负剑辟咡
【原文】
《曲礼》记童子事曰:“负剑辟咡诏之。”郑氏注云:“负,谓置之于背。剑,谓挟之于旁。辟咡诏之,谓倾头与语。口旁曰咡。”欧阳公作其父《泷冈阡表》云:“回顾乳者剑汝而立于旁。”正用此义。今庐陵石刻由存,衢州所刊《六一集》,已得其真,或者不晓,遂易剑为抱,可叹也!
【译文】
《曲礼》 记载童子事时说:“负剑辟啊诏之。”郑玄注释道:“负、谓置之于背。剑,谓挟之于旁。辟咡诏之,谓倾头与语。口旁曰咡。”欧阳修作他父亲的《泷冈阡表》 中说:“回顾乳者剑汝而立于旁。”用的就是这个意思。今天庐陵石刻保存下来,衢州所刊的《 六一集》 ,已经得到它真实的含义,有的人不明白此词的含义,遂改“剑”为‘抱’,可惜啊!

【作者简介】
洪迈(1123——1202),南宋饶州鄱阳(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)人,字景卢,号容斋,又号野处。洪皓第三子。官至翰林院学士、资政大夫、端明殿学士,副丞相、封魏郡开国公、光禄大夫。卒年八十,谥“文敏”。配张氏,兵部侍郎张渊道女、继配陈氏,均封和国夫人。南宋着名文学家。
声明:部分内容来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!以上内容,并不代表易德轩观点。
« 上一篇文章:
《容斋随笔》卷五·字...
下一篇文章:
康熙字典_齙字基本解... 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