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注解(三十一):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
道德经注解(三十一):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
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胜人者有力,自胜者强。知足者富。强行者有志。不失其所者久。死而不亡者寿。
能知人的有智的,能自知的是明的,能胜过别人的是有力的,而能自己不断超越自己的是强的。能知足的人是富有的,能坚持行事的是有志向的,而总不会失去自己位置的是长久的,恒定不变而又不消亡是长寿的。
【注】此段意深,涉有修行之理。总要不但能知其外,亦要能知其内,能胜过别人,也要能自我超越。能坚持不懈向一个目标努力,也要能在努力过程中不偏离方向,如此,固定不变长久坚持下去也就是能持久的。修行过程之中,虽格外物以知之,亦要能知己之所能,常常念而不舍,方不迷失,即不迷失便可久,能久则能不变,不变方能久。万物之生长收藏变化,无非不过是在发展之中而变,故古有十二态,只求于长生,唯长生久且恒也。

道德经注解(三十二):大道泛兮,其可左右
大道泛兮,其可左右。万物恃之而生,而不辞,功成而不有。衣养万物而不为主,常无欲,可名于小;万物归焉而不为主,可名为大。以其终不自为大,故能成其大。
注解:大道广大,其可左可右,万物依靠它来生长,而在大道却不舍弃,生万物而有功,却不以有功,故养成万物而不成万物之主,所以时常无欲,能称其微小,但万物却归附于它,又能称为大。道始终不自以为大,所以能成其大。
道德经注解(三十三):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
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;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;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;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。是谓微明。柔弱胜刚强。
注解:要将某物合拢,它现在肯定是张开的状态,要将某物削弱,必然它现在是强的,要将某物废掉,必然它现在是兴盛的,要将某物夺走,必然它是给别人的。明白了这些,就能懂得什么微明,柔弱是如此胜于刚强的。
凡物之有兴,必迎其衰,兴时不以己为兴,才可兴之又兴,否则气运便到了头,旺过之后,便是衰退了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