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者,分析教成两片,一彼一此之谓也。则疑天下之事物,其或得道之此而不得道之彼者有矣。乃君子推而小之,以至于一物之细、一事之微,论其所自来与其所自成,莫非一阴一阳、和剂均平之构撰;论其所体备,莫不有健顺五常,咸在其中而无所偏遗。故欲破此一物为有阴而无阳,彼一物为有阳而无阴,此一事道在仁而不在义,彼一事道在义而不在仁,而俱不可得。
大而大之,道之全者如大海之吞吸,无有堤畔;小而小之,道之全者亦如春霖灌乎百昌,一滴之中也是者阳蒸阴润所交致之雨。则“礼仪三百”,三百之中,随一焉而仁至义尽;“威仪三千”,三千之中,随一焉而仁无不至,义无不尽也。此亦借在人者以征天地固然之道。ARTX.CN
故“鸢飞戾天”,疑于阳升,而非无阴降;“鱼跃于渊”,疑于阴降,而非无阳升。健顺五常,和成一大料药,随奿一丸,味味具足,斯则以为天下莫能破也。如此,方得与“天下”亲切。
四
唯是个活底,所以充满天地之闲。若是煞著底,则自然成堆垛。有堆垛则有闲断矣,间断处又是甚来?故知空虚无物之地,者道理密密绵绵地。所以不睹之中,众象胪陈;不闻之中,群声节奏。
泼泼者,如水泼物,着处皆湿也。在空亦湿空。空不受湿,湿理自在。与“鱍鱍”字音义俱别。泼,普活切。鱍,北末切。鱍鱍即是活意,泼泼则言其发散充周,无所不活也。ARTX.CN
但非有事于存心者,则不见他生而不竭之盛。即如“鸢飞戾天,鱼跃于渊”二语,直恁分明觉得,必非与物交而为物所引蔽,及私意用事索隐于不然之域者,能以此而起兴。程子所谓“必有事,而勿正”,意止如此,不可误作从容自然,变动不居解。于此一错,则老氏所谓“泛兮其可左右”,佛氏所谓“渠今是我,我不是渠”,一例狂解而已。
五
“造端乎夫妇”,自是省文,犹云“造端乎夫妇之所知能”也。不知道之谓愚,不能行道之谓不肖,非谓其不晓了天下之事而拙钝无能也。只此与圣人对看,尽他俗情上千伶百俐,勤敏了当,也只是愚不肖。以此知“夫妇”云者,非以居室而言也。
今亦不可谓居室之非道,乃若匹夫匹妇之居室,却说是能知、能行此道不得。况上文原以“君子之道”而言,则固非一阴一阳之道矣。人唤作夫妇,大率是卑下之称,犹俗所谓小男女,非必夫妇具而后云然。论语云“匹夫匹妇……自经沟渎”,亦岂伉俪之谓哉?
易云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,是大概须如此说。实则可云三阴三阳之谓道,亦可云六阴六阳之谓道,亦可云百九十二阴、百九十二阳,乃至五千七百六十阴、五千七百六十阳之谓道。而干之纯阳,亦一阳也;坤之纯阴,亦一阴也;夬、姤之五阳,亦一阴也;剥、复之五阴,亦一阳也。师、比、同人、大有等皆然。所以下云“继之者善也”。“仁者见之谓之仁,知者见之谓之知”,则亦一仁一知之谓道矣。
或问此处夹杂参同契中语。彼唯以配合为道,故其下流缘托“好逑”之义,附会其彼家之邪说。朱子于此辨之不早,履霜坚冰,其弗惧哉!
第十三章
一中国古籍全录
“道不远人”,与上章所引旱麓诗词原无二义。云峰谓上章言性体之广大,此言率性者之笃实,大是妄分支节。率,循也,言循其性之所有而皆道也。岂率性者之别有阶梯,而不必遽如性之广大乎?
“以人治人”,观乎人而得治人之道也。“不愿勿施”,观乎人之施己而得爱人之道也。“庸德庸言之慥慥”,观乎人之得失而得治己之道也。盈天地之效于我者,人而已矣。一吾目之见鸢见鱼而心知其飞跃,鸢鱼之在天渊以其飞跃接吾之心目者也。而道不远于此,则亦何笃实之非广大哉?
内顾,而己之愿不愿者,尽乎人之情矣。外顾,而人之宜尽第二节与其不克尽者,尽乎物之理矣。不能触处得理以择而执之,则必以私意为道,拂乎人而揉乱之矣。此“皆曰予知”而好自用之愚者是也。陈氏以老、庄当之,亦未为得。
二
己所不愿,则推人之必不愿而勿施之,是恕。推己所不愿,而必然其勿施,则忠矣。忠恕在用心上是两件工夫,到事上却共此一事。
章句云“忠恕之事”,一“事”字显出在事上合一。后来诸儒俱欠了当在,乃以忠为体,恕为用,似代他人述梦,自家却全未见影响。
三
史伯璇添上己所欲而以施之于人一层,大是蛇足。“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达而达人”,是仁者性命得正后功用广大事。若说恕处,只在己所不欲上推。盖己所不欲,凡百皆不可施于人,即饮食男女,亦须准己情以待人。若己所欲,则其不能推与夫不可推、不当推者多矣。仁者无不正之欲。且其所推者,但立达而已。文王固不以昌歜饱客,而况未至于仁者哉?
四
此章之义,章句尽之矣。其他则唯蓝田之说为允。或问改蓝田一段,不及元本“其治众人也”、“其爱人也”、“其治己也”分三段为切当。若双峰以下诸说,则一无足取。缘其所失,皆硬擒住“忠恕”二字作主。要以论语一贯之旨,横据胸中,无识无胆,不能于圣贤言语,求一本万殊之妙。朱子一片苦心,为分差等,正以防此混乱,何诸子之习而不察也!
本文云“施诸己而不愿,亦勿施于人”,只此是忠恕事。显然见此但为人之为道者,能近取譬,一入德之门而已。若子曰“吾道一以贯之”,而曾子乃云“夫子之道,施诸己而不愿,亦勿施于人而已矣”,则岂可哉?
此亦可言忠恕者,如孟子言“亲亲仁也,敬长义也”,亲亲敬长可言仁义,其得以孩提之亲亲敬兄,谓仁义之全体大用尽于此乎?知此忠恕专在施上说,则其上之不足以统治人,下之不足以统自治,亦明矣。且本文所云“忠恕违道不远”者,就人心道体而言,所包犹广;而其云“施诸己而不愿,亦勿施于人”,则指事而言,尤一节之专词耳。
史伯璇心无忠恕,漫为指射,乃以末节为“推己所欲者施之于人”。举君父与兄而为众贱之词曰“人”,事君、事父、事兄而为下逮之词曰“施”,言不顺则事不成,其颠悖莫此为甚!
故本文但于朋友言施,而尤必以先施为情礼之当。则朋友且不可仅言施,而况于君父?故可言施者,必谊疏而卑于己者也。其可言人者,必并不在朋友之科,而为泛然无交,特其事势相干、言行相接之人也。
故自有文字来,无有言施忠于君、施孝于父者。至于上云“治人”,其所治之人,则已固有君师之任,事在教而不在养。治之之术,戒休董威,不问其可愿不可愿也。
且末节言所求乎子、臣、弟、友,其所求之子、臣、弟、友,朱子谓为己之子臣若弟,亦以在己者痛痒自知,而其求之也较悉尔。实则天下固有年未有子,位未有臣,而为人之季弟者,其又将何所取则以事其上哉?是所求云者,不论求己之子、臣、弟、友,与从旁公论天下之为子臣、为弟友者,而皆可取彼旁观之明,以破当局之暗也。则抑知我之所求者,亦得其理于人,故曰“道不远人”。而非为在己之所欲,如史氏之所云者。人事人父以孝,于己何欲哉?中国古籍全录
要此三段文字,每段分两截。“伐柯伐柯”五句,言治人之道不远于人也;“以人治人,改而止”,则不远人以为治人之道也。“忠恕违道不远”,言爱人之道不远于人也;“施诸己而不愿,亦勿施于人”,则不远人以为爱人之道也。“君子之道四”十句,言治己之道不远于人也;“庸德之行”以下,则不远人以为自治之道也。
“道不远人”一“人”字,唯黄勉斋兼人己而言之之说为近。缘忠恕一段,谓以爱己之心爱人,故可兼己而言。乃施诸己者他人也,于人之施者,得勿施于人之道,则虽云以爱己之心为准,而实取顺逆之度于人矣。
大抵此章之旨,本言费之小者,故极乎浅易。然于以见斯道之流行,散见于生人情理之内,其得失顺逆,无非显教,与鸢飞鱼跃,同一昭著于两间。故尽人之类,其与知与能,与其所未知未能,皆可以观察,而尽乎修己治人之理。盖以明斯道之充满形著,无所遗略,无所闲断,而即费可以得隐。则其意原非欲反求之己,而谓取之一心而已足也。
中庸以观物而论天理之行,论语以存心而备万物之理。中庸致广大,而论语观会通。固宜忠恕之义,大小偏全之不一,而“不愿勿施”,但为忠恕之一端也。守朱子之诂,而勿为后儒所惑,是以读大全者之贵于删也。
第十四章
一
目前之人,不可远之以为道;唯斯道之体,发见于人无所间,则人皆载道之器,其与鸢鱼之足以见道者一几矣。现在之境,皆可顺应而行道;唯斯道之[用],散见于境无所息,则境皆丽道之墟,其与天渊之足以著道者一理矣。目前之人,道皆不远,是于鸢得飞、于鱼得跃之几也。现在之境,皆可行道,是在天则飞、在渊则跃之理也。无人不可取则,无境不可反求,即此便是活泼泼地。邵子观物两篇,全从此处得意。
双峰乃以十三章为就身而言,十四章为就位而言,则前云子、臣、弟、友者,未尝不居乎子、臣、弟、友之位;后云“反求诸其身”者,亦既归之于身矣。彼殊未见此两章大意,在只此是费之小者,就人、境两端,显道之莫能破。故新安谓“第十五章承上言道无不在,此四字好。而进道有序”,极为谛当。但新安所云承上者,似专承素位一章。如愚意,则必两承,而后见道之无不在也。
二
章句分“素位而行”与“不愿其外”为两支,道虽相因,而义自有别。“素位而行”,事之尽乎道也;“不愿其外”,心之远乎非道也。观上言“行”而不言“愿”,可知矣。
乃“不愿乎其外”一支,又有两层:“不陵”、“不援”者,据他人所居之位以为外也;“不怨”、“不尤”者,据己所未得之位以为外也。乃人之有所觊于未得者,必因他人之已然而生歆羡,故“不陵”、“不援”为“无怨”之本;而所谓“正己”者,亦别于上文随位尽道之实,但以心之无邪而即谓之正矣。“正己”如言立身,“行”则言乎行己,行与立固有分也。
抑“不陵”、“不援”而统谓之“不求”,且于在上位者而亦云无怨尤,此疑乎说之不可通者。以在上位而愿乎其外,必将以诸侯干天子,大夫干诸侯。若但陵其下,则非有求于下,势可恣为,不至于不得而怀怨。若在上位而愿下,则又疑人情之所必无。
按春秋传,凡言强凌弱者,字皆作“凌”,左傍从“冰”,谓如寒威之逼人也。其云“侵陵”,云“陵替”者,字则作“陵”,左傍从“阜”。陵者,山之向卑者也。离乎上而侵乎下,若山之渐降於陵而就平地也。则“不陵”、“不援”,义正相类。陵下者,言侵下之事以为己事也。
夫人之乐上而不乐下,固情也。乃当其居上而覆愿为下之所为者,亦卞躁自喜者之情也。如人当在台谏之职,未尝不思登八座;及登八座而不能与台谏争搏击之权,则固有愿为台谏者矣。乃以此心而居八座,则必身为大臣,不恤国体,而侵陵台谏之职,欲与小臣争一言之得失。不得而求,求不得而怨矣。又人之方为子,岂不愿己之有子?及身老而子孙渐长,则动成拘忌,乃滨老而有童心,思与子孙争一旦之忧乐。不得而求,求不得而怨矣。夫唯天子则不宜愿为臣民,而唐宣且自称进士,武皇且自称大将军。况所云“在上位”者,初非至尊无偶之谓乎?中国古籍全录
审乎此,则“陵下”“援上”,皆据一时妄动之心而言。而除取现在所居之位为昔之所居而今怀之,他日之所必至而今期之,其为外也,一而已矣。此圣贤之言,所以范围天下之人情物理而无遗。蓝田云“陵下不从则罪其下”,既于“陵”字之义未当;又云“反仁反知所以不陵”,则是素位而行之事,而非不愿乎外之心:胥失之已。
三
“徼”只是求意。小注云“取所不当得”,于义却疏。求者,其心愿得之;取,则以智力往取而获之矣。若幸可取而得焉,则不复有命矣。富贵福泽,尽有不可知者。君子俟之,则曰“命”。小人徼之,则虽其得也,未尝不有命在;而据其心之欣幸者偶遂其愿,不可云“命”,而谓之“幸”矣。
章句云“谓所不当得而得者”,亦是奚落小人语,其实不然。如以孟郊之文,登一进士,亦岂其不当得?乃未得之时,则云“榜前下泪,众里嫌身”,既视为几幸不可得之事;迨其既得,而云“春风得意马蹄疾,一日看遍长安花”,其欣幸无已,如自天陨者然。则不特人以小人为幸,而小人亦自以为幸;乃至人不以小人为幸;而小人亦自以为幸:则唯其位外之愿无聊故也。
第十六章
一
章句一“然”字及“是其”二字,一串写得生活。“弗见”、“弗闻”,微也;“体物不可遗”,显也。义既两分,故不得不用“然”字一转。乃如朱氏伸竟为分别,则又成窒碍矣。弗见弗闻者,即以言夫体物者也。体物不遗者,乃此弗见弗闻者体之也。
侯氏形而上下之言,朱子既明斥之矣。双峰犹拾其余沈而以为家珍,则何其迷也!形而下者只是物,体物则是形而上。形而下者,可见可闻者也。形而上者,弗见弗闻者也。如一株柳,其为枝、为叶可见矣,其生而非死,亦可见矣。所以体之而使枝为枝,叶为叶,如此而生,如彼而死者,夫岂可得而见闻者哉?
物之体则是形。所以体夫物者,则分明是形以上那一层事,故曰“形而上”。然形而上者,亦有形之词,而非无形之谓。则形形皆有,即此弗见弗闻之不可遗矣。中国古籍全录
不可见、不可闻者之体物不遗,鬼神之性情固然。此弗见弗闻之体物不遗,以使物得之为物者,则其功效也。三句全写性情,而功效则在言外,不可以体物不遗为功效。
二
于鬼神内摘出祭祀一段说,是从弗见弗闻中略示一可见可闻之迹。延平云“令学者有入头处”一语,甚精。此不可见闻者,物物而有。直是把一株柳去理会,则尽量只在可见可闻上去讨,急切闲如何能晓得者里面有那弗见弗闻底是怎么生。及至到祭祀上,却得通个消息。
“天下之人”四字,是大概说。除下那嫚侮鬼神底不道,其余则浅者有浅者之见,深者有深者之见。是他一时精气凝聚,散乱之心不生,便忾乎如将见之,如将闻之,而信不遗者之真不可遗也。若到圣贤地位,齐明盛服以修其身,出门使民,皆以承祭之心临之,则不但于祭祀时见其洋洋,而随举一物,皆于其不可见者,虽不以目见而亦见之;不可闻者,虽不以耳闻而亦闻之矣。
乃此理气之洋洋者,下逮于天下之人,固亦时与之相遇,特习而不察,繇而不知,穷视听于耳目之间,而要亦何尝远人而托于希微之际也?故曰:“诚之不可掩如此夫!”东阳许氏以祭祀为“识其大者”,殊属孟浪。
第十七章
“舜其大孝也与!”只此一句是实赞其德,下面俱是说道用之广。舜之所以为舜者,一“孝”尽之矣,所以“造端乎夫妇”而“察乎天地”也。东阳许氏说“下五句为孝之目”,极是乖谬。舜之孝,固有“五十而慕”及“烝烝乂,不格奸”之实,为极其大,岂可将此等抹煞,但以圣人而为天子为其孝乎?
孟子说:“天下之士悦之。”士者,贤人君子之称;悦者,悦其德也。天下皆悦其德,乃圣人“莫不尊亲”之实。而孟子固曰“人悦之、贵为天子、富有天下,而不足以解忧”,则舜之不以此为孝明矣。
就中唯“德为圣人”一语,可附会立义,谓修德立身,乃孝之大者。其说大抵出于孝经。而论、孟中说孝,总不如此汗漫。人子之于父母,使不得转一计较在。故先儒疑孝经非孔子之旧文,以其苟务规恢而无实也。孔子说“父母惟其疾之忧”,曾子说“全而生之,全而归之”。此是痛痒关心处,不容不于此身而见父母之在是。孟子谓“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”,但云“不失”,则已载夔夔恻恻之意,而不敢张大其词,以及于德业。若孝经所称立身成名,扬于后世,却总是宽皮话,搭不上。以此为教,则将舍其恩义不容解之实,而求之于畔援、歆羡之地,于是一切功名苟简之士,得托之以为藏身之区薮矣。
人所疑者,“德为圣人”,实有圣学、圣功、圣德、圣业在,不与尊富之俟命于天者同。不见尚书说“天锡勇知”,诗称“帝谓文王,无然畔援,无然歆羡”,子贡亦曰“固天纵之将圣”?德至圣人,徒可以人力强为之乎?若云不全恃天而废人,则位禄与寿,得其名即为圣人。亦非无临御保守、尊生永命之道,岂但圣德之为有功耶?有子曰:“孝弟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!”则为仁之事,皆自孝弟而生。倘云修德以为孝,则是为仁为孝弟之本矣,岂不颠倒本末而逆施先后哉?中国古籍全录
况子思引夫子此言,以见中庸之道即匹夫匹妇所知能者;驯至其极,而德无不备,命无不可受。此以为察乎天地之实,则一本万殊之旨;斯以显君子之道,费无不彻,而隐不易知。若云修德受命而后为能尽孝,则是造端乎大,而以成夫妇之知能矣。是天地位,万物育,而后能致中和,不已逆乎?故唯章句“道用之广”四字为不可易,其余皆不足观也。
第十八章中国古籍全录
所云“无忧者其唯文王”,亦但以统论周家一代之事,前自太王、王季而开王业,后至武王、周公而成王道,以见积数世圣贤之功德以建治统,而文王适际夫俟命之时也。初非上下古今帝王,而但谓文王为无忧。则海陵、云峰之说皆不足存。
“忧”字有两义:有事不遂志而可忧者,在文王固有之,系传言“作易者其有忧患”之谓也;有事在可为而不必劳其忧思者,则此言“无忧”是也。天命未至,人事未起,不当预计天下之何以治、何以教,而但守先德以俟。故武王之缵绪克商,周公之制礼作乐、忧勤以图成者,皆文王之所不为,而非其不足以体道之广,乃唯文王宜然耳。使武王、周公而亦犹是,则是忘天下,而道之不行不明也,无所托矣。自非文王,则道用本广,不得以惮于忧而置之也。ARTX.CN
若如二胡氏所云舜、禹无圣父,尧、舜无肖子,则父之不令,既非人子所可用其忧者,故舜亦但以不顺父母为忧,而不以瞽瞍之顽为忧。孟子谓瞽瞍杀人,舜窃负而逃,终身欣然,深见人子之心,唯知有亲,而其贤不肖,直不以改其一日之欢。至子之不肖,则天也。乐天知命夫何忧!杜子美非知道者,且云“有子贤与愚,何必挂怀抱”,况以此而得窥圣人之忧乐哉?若其以“父作子述”为言者,则以明文王虽无忧,而先世后昆,相为开继,则周之体道以承天者,未尝息也。
在夫子立言之旨,则以见时未至而事未起,则文王遵养以为道;时已至而事已集,则武、周忧劳以见功。若子思引此以释道用之广,则见三圣开周,因仍次序,以集武功而成文德,故制作隆而中和之极建,乃以体君子之道而无所旷。率性之道,自唐、虞以前而未有异;修道之教,至成周而始隆。所为道有显微,不可掩而抑不可尽,非一圣人之知能所得竟也。彼屑屑然较父子之贤愚于往古者,其何当焉!
第十九章
一
章句云“以其所制祭祀之礼,通于上下者言之”,盖谓推其孝思以立则于天下,礼虽有同异,而以敬其所尊、爱其所亲者同也。“春秋修其祖庙”以下三节,皆通上下而言。故章句于祖庙备纪诸侯、大夫、适士、官师之制,则亦以明夫非但武、周所自行之礼也。
然就中有兼言者,有分言者,有上下一例者,有差等各殊者,直不可执一立解。杂举自天子以至于士之礼,或全或偏,正以见其周遍。即其独为天子之礼,亦必有其可通于大夫、士之道。如大夫以下助祭者,无爵可序,而自有贵贱之可辨。非若郊、社、禘、尝,专言王侯而不及大夫也。
宗器,先世所藏之重器,诸侯大夫亦固有之。章句云“若周之赤刀、大训”云云,举一周以例其余,故曰“若”。亦可云若鲁之宝玉、大弓,卫孔悝氏之鼎也。许东阳徒以顾命所陈之宝当之,自属泥窒。而裳衣、时食,凡有庙者之必设必荐,又不待言矣。
其云“宗庙之礼,所以序昭穆”者,谓以禘祫序列祖宗昭穆之礼,行之于凡祭,以序助祭之同姓,乃通合祖之义以合族也。死者既各有庙,唯禘祫则合于太庙,以父南子北序之,此唯王侯之大享为然。而以此礼通诸合族之义,则自大享以达于时祭,自天子以达于士,自太庙以达于祢庙,苟其有同姓在助祭之列者,皆不复问其爵之有无、族之亲疏,而一以昭穆序之。举夫朝廷之贵贱有级,宗室之大宗、小宗有别,宗室谓宗子之家。至此而尊尊之义皆绌焉,而一以行辈为等夷,所以加恩于庶贱而联之也。特牲馈食礼有“众兄弟”、“兄弟子”之文,则虽士祭其祢,同姓咸在,岂必天子之大享而后序昭穆哉?
其为王侯之制,而下不概于大夫者,唯序爵耳。以士不受命,不得称爵,大夫之祭,唯士与焉,则固无爵之可序也。若序事辨贤,自通乎上下而言。在特牲馈食礼,固有公有司及私臣为宗、祝、佐食者;而少牢馈食,则司士、司马、宰夫、雍人咸备焉。其在诸侯之备官,又无论矣。乃若旅酬之典,下逮于士,祭毕之燕,于士无禁,礼有明文,固可考也。
是知章句所云“通于上下”者,括修庙以至燕毛而统言之矣。然则所云“践其位,行其礼,奏其乐”,既承上文而无特起之词,则亦通上下之承祭者而言也。践主祭之位,得致敬以昭对于祖考,曰“践其位”;位谓阼阶。行其所得为之礼,以秩神而叙人,曰“行其礼”;奏其所得奏之乐,以合漠而娱神,曰“奏其乐”。此三“其”字,乃泛指之词。泛言“其”,而隆杀差等之不一者见矣。中国古籍全录
又云“敬其所尊,爱其所亲”,亦谓武、周既以此礼自敬其先王之所尊,爱其先王之所亲;而使诸侯以达于士,皆得以敬爱其先人之所尊亲者,而事死如生,事亡如存,文无不称,情无不尽,斯以广爱敬之德于天下,而先王之志以继,事以述也。故曰“孝之至也”。
章句前云“礼通上下”,而此乃云“‘其’指先王”,则有自相矛盾之病。特其所云“‘其’指先王”者,则以释“敬其所尊、爱其所亲”之“其”,而不以上累乎“践其位,行其礼,奏其乐”之“其”。观朱子引虞礼“反哭升堂,主妇入室”之文以明之,则亦显夫“其”者,指主祭者而非先王之谓。上章言祭用生者之礼,正与此“其”字合。而章句中文义未为界断,斯后人积疑之所自生。乃“其”专以先王而言,则句自成疵。固当统言先人,而后与通于上下之旨不相背也。黄氏云“上下通践其位”,大破群疑,而于以为功于朱子者不小矣。
总以此章之旨,谓武王、周公尽其孝之道,而创制立法,推行上下,无不各俾尽其性之仁孝;于以见道用之广,而夫妇所知能之理,孝。极其至而察乎上下。故末复以郊禘之义明而治国无余蕴者终之。若但以天子之自承其祭者言之,则极乎烦重,而但以毕其孝思;则本大末小,体广用微,岂不与中庸之道相为刺谬?而异端“万法归一”之逆说,自此生矣。
知此,则广平之言表,固贤于蓝田之言里。是以朱子或问中虽兼采游、吕之说,而语录独称广平之周密。若谭氏致敬之论,则其泥而不通也久矣。
二
序事辨贤,唯龟山之说为当,蓝田殊未分晓。人之当为宗、当为祝、当为有司,固先已各居其职矣。至有事于庙中,则太宰赞鬯,宗伯莅裸,举王侯以例其余。祝自为祝,有司自各司其事,非临时差遣,随命一人而授以事也,明甚。
其云“所以辨贤”者,辨者昭著之义。以平日之量德授位,因能授职,至此而有事为荣,则以显贤者之别于不贤者;而堂室异地,贵贱异器,又以彰大贤者之殊于小贤也。上言“辨贵贱”,亦是此意。不然,爵之贵贱,岂素无班序,而直待庙中始从而分别之哉?辨贤只是辨官,位事惟能,建官惟贤。贤也者,即位之谓也。
其别于上所云“序爵”者,则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卿、大夫之谓爵,六官之属之谓位。爵如今王、公、侯、伯及光禄大夫至修职佐郎是。位则内阁、六部至仓巡、驿递等衙门是。辨贤者,即辨此之尊卑。古今原分作两等,此序爵、序事之所以别,而贵贱与贤,亦可以互文见意也。
周礼固有“泽宫选士”之文,然所选者士尔。太宰、宗伯之类,既以尊而不待选,在大夫则家老亦然。祝则世其职而不容旁选。唯如宰夫上士八人,中士十六人,下士三十有二人,具员已繁,不能尽与于祭,则以射择之耳。而供戒具、荐羞、眂涤濯者,亦必就此五十六人中择之,终不他取于别官之贤者,而一听之于射。故曰“庖人虽不治庖,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”。亦如诸侯之得与祭,亦以射择,而宋公之有淫威,鲁侯之为懿亲,则不待选于射而必与焉。盖爵之贵,贤之尊,虽素有等威之别,而合之于庙中,俾其贵其贤得昭著以为荣焉,此“爱其所亲”之道也。
第二十章
一
“修道以仁”,只陈新安引“志道、据德、依仁”为据,及倪氏“自身上说归心上”之说为了当。“修身以道”,只说得修身边事;“修道以仁”,则修身之必先正心诚意者也。
道者,学术事功之正者也。学术事功之正,大要在五伦上做去。章句以“天下之达道”当之,乃为指出道所奠丽之大者,非竟以“达道”之道释此“道”字。
若仁者,则心学之凝夫天理者也,其与三达德之仁,自不相蒙。彼以当人性中之德而言,故曰“天下之达德”;此以圣贤心学之存主言,故章句云“能仁其身”。必不获已,则可云与下“诚”字相近,然就中须有分别。此仁字之可与诚字通者,择善固执之诚也。三达德之仁言天德,此仁言圣学。亦彼以性言而此以理言也。
二
不意朱门之荑稗,乃有如双峰以鬼对人之说!史伯璇讥之,当矣。然双峰岂解能奇,只是傍门求活见地。“仁者人也”,岂可云不仁者鬼乎?夫子谓“鬼神之为德”为“诚之不可掩”,鬼岂是不仁底?双峰引论语“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”作话柄,早已失据。在论语,本谓幽明无二理。既无二理,则非人仁而鬼不仁,审矣。
彼似在气上说,生气仁,死气不仁,则以气主理,其悖既甚。而彼意中之所谓死气者,又非消息自然之气,乃夭枉厉害之邪气。使然,则人之有不正而害物者多矣,统云“仁者人也”,不已碍乎?子曰“人之生也直”,于直不直而分死生,且不于之而分人鬼,人鬼自与死生异。而况于仁乎?
圣人斩截说个“仁者人也”,者“人”字内便有彻始彻终、屈伸往来之理。如何把鬼隔开作对垒得?必不获已,则或可以“物”字对。然孟子以“万物皆备”为仁,中庸亦云“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”,者“人”字也撇“物”字不下。特可就不仁者之心行而斥之,曰不仁者禽也,为稍近理。要此“仁”字,不与不仁相对,直不消为树此一层藩篱。
“仁者”属人道而言,“人也”属天道而言。盖曰君子之用以修道之仁,即天道之所以立人者也。天道立人,即是人道。则知“亲亲为大”,是推入一层语,非放出一层语。亲亲是天性之仁见端极大处,故章句云“自然便有恻怛慈爱之意”。此处不是初有事于仁者之能亲切,故曰“深体味之可见”,是朱子感动学者令自知人道处。双峰之孟浪,其不足以语此,又何责焉!
三ARTX.CN
“仁”字说得来深阔,引来归之于人,又引而归之于“亲亲”,乃要归到人道上。“亲亲”、“尊贤”,自然不可泯灭,与自然不颠倒之节文者,人道也;而尊亲在此,等杀在此,修道修身者以此,故知人道之敏政也。中庸此处,费尽心力写出,关生明切,诸儒全然未省。
四
“仁者人也”二句,精推夫仁,而见端于天理自然之爱。“义者宜也”,因仁义之并行,推义之所自立,则天理当然之则,于应事接物而吾心固有其不昧者,因以推夫人心秉彝之好,自然有其所必尊而无容苟,则“尊贤”是也。
仁义之相得以立人道,犹阴阳之并行以立天道。故朱子曰“仁便有义,阳便有阴”。非谓阳之中有阴,仁之中有义。如此则亦可云义之中有仁矣。乃天地闲既有阴[阳],则阳[阴]自生;人道中既有仁,则义自显也。而仁义之施,有其必不容不为之等杀者,则礼所以贯仁义而生起此仁义之大用也。ARTX.CN
仁与义如首之应尾,呼之应吸,故下云“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”。礼贯于仁义之中而生仁义之大用,故下云“不可以不知天”。若统论之:则知天者,仁、知之品节者也;知人者,知、仁之同流者也。故曰“修道以仁”,而不劳曰以义、以礼也。
“立人之道曰仁与义”,故曰“人道敏政”者,仁义之谓也。仁义之用,因于礼之体,则礼为仁义之所会通,而天所以其自然之品节以立人道者也。礼生仁义,而仁义以修道,取人为政,咸此具焉,故曰“人道敏政”也。
此言仁义礼者,总以实指人道之目,言天所立人之道而人所率繇之道者若是。皆为人道之自然,则皆为天理之实然。与夫知之为德,人以其形其质受天灵明之用,得以为用,应乎众理万事而不适有体者自别。故仁义礼可云道,而知不可云道。双峰眩于“知天”、“知人”两“知”字,而以仁、知分支,则文义既为牵扭割裂,而于理亦悖。
凡此三节,用两“故”字,一顺一逆,俱以发明人道之足以敏政者。但务言人道可以敏政之理,而未及夫所以敏之功。是以下文三达德、三“近”之文,必相继立言,而后意尽。或可以此一段作致知,下四节作力行分,则以明人道之如是,仁义礼。而后有以施吾敏之之功,知仁勇皆所以敏之。亦与知先行后之理相符合。然而有不尽然者。则以此论人道之当然,为知中之知;而下“知斯三者”论人道之能然,能然之道即德也。则固犹为行中之知,必待推其原于一,显其功于豫,立其程于择善固执,而后全乎其为力行之实矣。用其知仁勇者,必用之于学、问、思、辨、笃行。
或疑如此说,则仁义礼皆天所立人之道,而人得以为道,是自然之辞也。而又何以云知仁勇为天性之德,而仁义礼非以心德言耶?然而有不碍者。则以仁也,义也,仁之亲亲、义之尊贤也,亲亲之杀、尊贤之等也,皆就君子之修而言也。仁、义之有撰,礼之有体,则就君子之所修者而言也。故新安以依于仁证此。依者修之也,所依之仁所修者也,显然天理之实有此仁义礼,而为人所自立之道。故章句云:“仁者天地生物之心,而人得以生,所谓‘元者善之长也’。”亦可云:义者天地利物之理,而人得以宜;礼者天地秩物之文,而人得以立。是皆固然之道,而非若知仁勇,二“仁”字不同。人得受于有生之后,乘乎志气仁依志,勇依气,知兼依志气。以为德于人,而人用之以行道者比矣。中国古籍全录
故愚前云“心学之存主”,亦谓心学之所存所主,非谓君子之以吾心之仁存之主之也。若夫知仁勇,则人之所用以行道者,而非道之条理,人道有仁,而抑有义礼,是谓条理。与其本原。仁故亲亲,义故尊贤,礼故等杀生焉。是其为道之体与性之用,其相去不紊亦明矣。
五
人道有两义,必备举而后其可敏政之理著焉。道也,修身以道。仁也,义也,礼也,此立人之道,人之所当修者。犹地道之于树,必为茎、为叶、为华、为实者也。仁也,知也,勇也,此成乎其人之道,而人得斯道以为德者。犹地道之于树,有所以生茎、生叶、生华、生实者也。道者,天与人所同也,天所与立而人必繇之者也。德者,己所有也,天授之人而人用以行也。然人所得者,亦成其为条理,知以知,仁以守,勇以作。而各有其径术,知入道,仁凝道,勇向道。故达德而亦人道也。以德行道,而所以行之者必一焉,则敏之之事也。故此一章,唯诚为枢纽。
六
“诚”为仁义礼之枢,“诚之”为知仁勇之枢,而后分言“诚者天之道”,“诚之者人之道”。须知天道者,在人之天道,要皆敏政之人道尔。
七
事亲亦须知以知之,仁以守之,勇以作之。知人亦然,知天亦然。如郭公善善而不能用,仁勇不给,则亦无以知人。又事亲亦须好学以明其理,力行以尽其道,知耻以远于非。足知双峰“三达德便是事亲之仁,知人之知”,牵合失理。又况如陈氏所云“有师友之贤,则亲亲之道益明”,其为肤陋更不待言者乎?况所云“与不肖处,则必辱身以及亲”,乃闾巷小人朋凶忤逆之所为,曾何足为知天知人之君子道?而于人君有志行文、武之政者,其相去岂止万里也!
释书之大忌,在那移圣贤言语,教庸俗人易讨巴鼻。直将天德王道之微言,作村塾小儿所习明心宝鉴理会,其辱没五经、四子书,不亦酷哉!
八
“所以行之者三”,行者,推荡流动之谓,言以身行于五达道之中,而此三者所资以行者也。若“修身以道,修道以仁”,则曰修。修者,品节之谓:以道为准,而使身得所裁成;以仁为依,而使道得所存主也。
亦有不以道修身者,如文、景之恭俭,而不足与于先王之典礼。亦有不以仁修道者,如苏威之五教,非果有恻怛爱民之心,而徒以强民也。若行于五者之闲,而不以知仁勇行之,则世之庸流皆然:正墙面而立,一物不能见,一步不能行矣。二者之辨井然,取之本文而已足。
九
以生、安为知,学、利为仁,困、勉为勇,直不消如此说。此两条文字,上承“所以行之者一”而言,则俱带一“诚”字在内。后面明放著「从容中道”者,生、安也,“择善固执”者,学、利也,“愚之明”、“柔之强”者,困、勉也。生知者,“诚明”也;安行者,“至诚”也;学知者,“明诚”也;利行者,“诚之为贵”也;困知、勉行者,“致曲”也。以其皆能极人道之“诚之”,以为德为学,故知之、成功,莫不一也。各致其诚而知用其知,知用其仁,知用其勇;行其知以知之,行其仁以守之,行其勇以作之。上言“所以行之”“之”字,指知仁勇。是三达德者,皆有知行之二用,且不得以知属知、行属仁,而况于以生、安分知,学、利分仁,困、勉分勇乎?
所以谓知去声有行者,如博学属知,而学之弗博弗措,则行矣。至于仁之有知,如字。尤为显别。颜子之服膺弗失者,其择乎中庸者也。若勇之亦有知者,则固曰“知耻近乎勇”矣。今必从而区分之,则诚明无合一之理。于行无知,则释氏之蓦直做去,不许商量。于知无仁,则释氏之心花顿开,不落蹊径。至于以仁为学、利而非生、安,既无以明辨夫仁者安仁、知者利仁之与此迥异;以勇为困、勉,则书所谓“天锡勇知”,孟子所谓“若决江河,沛然莫之能御”者,又岂非舜、汤之勇乎?
朱子与诸家之说,彼此各成一家言,而要无当于大义,则唯此二段之言,以诚行达德,而非以知仁勇行达道也。
十ARTX.CN
章句“未及乎达德”句有病,不如小注所载朱子“恐学者无所从入”一段文字为安。达德者,人之所得于天也,以本体言,以功用言,而不以成德言。非行道而有得于心。如何可云及与未及?
知仁勇之德,或至或曲,固尽人而皆有之。特骤语人以皆有此德,则初学者且不知吾心之中何者为知,何者为仁,何者为勇,自有其德而自忘之久矣。唯是好学、力行、知耻之三心者,人则或至或曲,而莫不见端以给用,莫不有之,而亦各自知此为[吾]好学之心,此为吾力行之心,此为吾知耻之心也。则即此三者以求之,天德不远,而所以修身者不患无其具矣。
此犹孟子言“人皆有不忍人之心”,故遇孺子入井而怵惕、恻隐,心之验于情也。唯有得于知,故遇学知好;唯有得于仁,故于行能力;唯有得于勇,故可耻必知:性之验于心也。唯达德之充满具足于中,故虽在蔽蚀,而斯三者之见端也不泯。尽其心则知其性,虽在圣人,未尝不于斯致功,而修身治物之道毕致焉。岂得谓其“未及乎达德”而仅为“勇之次”哉?
舜之好问好察,亦其知之发端于好学。回之拳拳服膺,亦其仁之发端于力行。君子之至死不变,亦其勇之发端于知耻。性为天德,不识不知,而合于帝则。心为思官,有发有征,而见于人事。天德远而人用迩,涉于用非尽本体。而资乎气,不但为性。故谓之“三近”。从所近以通其真,故曰“从入”,曰“繇是以求之”,曰“入德”。朱子此说,其善达圣言而有功于初学者极大,章句顾不取之,何也?
一一
既云“修身以道”,抑云“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”,此又云“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”,说若庞杂,此中庸之所以不易读也。唯熟绎本文,以求其条理,则自得之。云“以道”、云“不可不事亲”者,言修身之事也;云“知斯三者”,言修之之功也。事则互相待而统于成,故可云“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”,抑可云“顺亲有道,反身不诚,不顺乎亲”;功则有所循以为资,故知“三近”,而后修身之所以者不迷也。舍其从入之资,则亦茫然无所用以为修矣。
人道之固然其诚者,身之理著于道;人道之能诚之者,德之几见于心也。固然与能然者,而一合乎诚,则亦同乎所性而不悖,故统之曰“人道敏政”。“修身以道”者,太极之有其阴阳也。“知斯三者,知所以修身”,阴阳之有其变合也。阴阳,质也;变合,几也:皆人之所以为人道也。君子修之吉,修此者也。呜呼!微矣。君子之道斯以为托体于隐,而岂云峰逆推顺推,肤蔓之说所得而知!
一二
“修身则道立”,云峰以为“道即天下之达道”。字义相肖,辄以类从,此说书之最陋者也。朱子引书“皇建其有极”以释此,极为典核。洪范说“皇极”,则是“无有作好,无有作恶,无偏无党,无反无侧”,其与“达道”岂有交涉?下云“齐明盛服,非礼不动”,止在君身之正直上做工夫,而以天下之无奇邪者为效验。然则章句所云“道成于己而可为民表”,正谓君之身修,而可为斯民不修之身示之则也。
修身自有修身之事,尽伦自有尽伦之事。“亲亲”以下,乃五达道事。理虽相因,而事自殊致。无有私好,而天下无偏党反侧之好;无有私恶,而天下无偏党反侧之恶:则所谓“上见意而表异,上见欲而姑息”,与夫“宫中好高髻,城中高一尺”之弊,可无虑矣。是道德一而风俗同也。ARTX.CN
若五达道之事,则“亲亲”为尽父子兄弟之伦,“敬大臣”、“体群臣”、“子庶民”为尽君臣之伦,“尊贤”、“怀诸侯”为尽朋友之伦。事各有施,效各有当。君于尽伦之外,自有建极之德;民于明伦之外,亦自有会极之猷。且如陈之奢而无节、魏之俭而已褊者,夫亦何损于父子、昆弟、夫妇、朋友之恩义?而其君为失道之君,国为无道之国,则唯君之好恶不裁于礼而无可遵之道也。云峰既不知此,乃云“以下八者,皆道立之效”。其因蔽而陷,因陷而离,盖不待辨而自明矣。
一三
所谓“宾旅”者,宾以诸侯大夫之来觐问者言之,旅则他国之使修好于邻而假道者。又如失位之寓公,与出亡之羁臣,皆旅也。唯其然,故须“嘉善而矜不能”。
当时礼际极重一言一动之失得,而所以待之者即异矣。然善自宜嘉,而不能者亦当以其漂泊而矜之。以重耳之贤,而曹人裸而观之,不能嘉善也。周人掠栾盈之财,而不念其先人之功,非以矜不能也。若孟子所言“行旅”,则兼游说之士将适他国者说。传易者以孔子为旅人,亦此类也。
一四
“豫”之为义,自与“一”不同。一者,诚也;诚者,约天下之理而无不尽,贯万事之中而无不通也。豫则凡事有凡事之豫,而不啻一矣;素定一而以临事,将无为异端之执一耶?一者,彻乎始终而莫不一。豫者,修乎始而后遂利用之也。一与豫既不可比而同之,则横渠之说为不可易矣。
横渠之所云“精义入神”者,则明善是已。夫朱子其能不以明善为豫乎?章句云“以在下位者推言素定之意”,则是该治民以上,至于明善,而统以引伸素定之功也。是朱子固不容不以明善为豫,而或问又驳之,以为张子之私言,则愚所不解。
夫明善,则择之乎未执之先也,所谓素定者也。诚则成物之始,而必以成物之终也。不息则久,悠久而乃以成物,纯亦不已,而非但取其素定者而即可以立事。是诚不以豫为功,犹夫明善之不得以一为功,而陷于异端之执一也。故以前定言诚,则事既有所不能,而理尤见其不合。浸云“先立其诚”,则“先”者,立于未有事物之前也,是物外有诚,事外有诚。斯亦游于虚以待物之用,而岂一实无闲之理哉?
言诚者曰:“外有事亲之礼,而内有爱敬之实。”则爱敬与事亲之礼而同将,岂其于未尝事亲之先,而豫立其爱敬乎?且亦将以何一日者为未尝事亲之日耶?抑知慎终追远,诚也。虽当承欢之日,而终所以慎,远所以追,不可不学问思辨以求其理,是则可豫也。若慎之诚乎慎,追之诚乎追,斯岂可前定而以待用者哉?
又曰“表里皆仁义,而无一毫之不仁不义”,则亦初终皆仁义,而无一刻之不仁不义矣。无一刻之可不仁不义,则随时求尽而无前后之分也。明一善而可以给终身之用,立一诚而不足以及他物之感。如不顺乎亲,固不信乎友。然使顺乎亲矣,而为卖友之事,则友其信之耶?故君子之诚之,必致曲而无所不尽焉。
唯学问思辨之功,则未有此事而理自可以预择。择之既素,则繇此而执之,可使所明者之必践,而善以至。故曰“凡事豫则立”。事之立者诚也,豫者明也。明则诚,诚则立也。
一乎诚,则尽人道以合天德,而察至乎其极。豫乎明,则储天德以敏人道,而已大明于其始。虽诚之为理不待物有,诚之之功不于静废;而彻有者不殊其彻乎未有,存养于其静者尤省察于其动。安得如明善之功,事未至而可早尽其理,事至则取诸素定者以顺应之而不劳哉?
若云存诚主敬,养之于静以待动;夫所谓养之于静者,初非为待动计也。此处一差,则亦老子所谓“执大象,天下往”,“冲,而用之或不盈”之邪说,而贼道甚矣。
夫朱子之以诚为豫者,则以中庸以诚为枢纽,故不得不以诚为先务。而枢纽之与先务,正自不妨异也。以天道言,则唯有一诚,而明非其本原。以人道言,则必明善而后诚身,而明以为基,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。是明善乃立诚之豫图,审矣。ARTX.CN
后此言天道,则诚以统明,而曰“至诚之道,可以前知”,曰“知天地之化育”,有如诚前而明后。然在天道之固然,则亦何前何后,何豫何不豫,何立何废之有?ARTX.CN
言“豫”言“立”者,为人道之当然而设也。故二十五章云“是故君子诚之为贵”,“诚之者,择善而固执之也”;二十七章云“道问学”,道者,所取涂以尊德性之谓。曰“既明且哲,以保其身”;二十九章云“知天”、“知人”。盖无有不以明为先者也。
道一乎诚,故曰“所以行之者一”。学始乎明,故曰“凡事豫则立”。若以诚为豫,而诚身者必因乎明善焉,则岂豫之前而更有豫哉?“诚则明”者一也,不言豫也。“明则诚”者豫也,而乃以一也。此自然之分,不容紊者也。
中庸详言诚而略言明,则以其为明道之书,而略于言学。然当其言学,则必前明而
后诚。即至末章,以动察静存为圣功之归宿,而其语“入德”也,则在知几。入德者,豫之事也。
张子显以明善为豫,正开示学者入德之要,而求之全篇,求之本文,无往不合。朱子虽不取其说,而亦无以折正其非,理之至者不可得而易也。
一五
“外有事亲之礼,而内尽爱敬之实”二句,不可欹重。内无爱敬之实,而外修其礼,固是里不诚;不可误作表不诚说。内有爱敬之实,而外略其礼,则是表不诚。事亲之礼,皆爱敬之实所形;而爱敬之实,必于事亲之礼而著。爱敬之实,不可见、不可闻者也。事亲之礼,体物而不可遗也。
中庸说“君子之道费而隐”,费必依隐,而隐者必费。若专求诚于内心,则打作两片,外内不合矣。“率性之谓道,修道之谓教。”教者皆性,而性必有教,体用不可得而分也。
一六
诚之为道,不尽于爱敬之实。朱子特举顺亲之诚一端以例其余耳。到得诚之至处,则无事不然,无物不通。故或问以顺亲、信友、获上、治民无施不效而言。
上云“所以行之者一”,孟子谓“至诚未有不动”,一实则皆实、行则胥行之旨。且就君、民、亲、友而言之,犹是诚身一半事,但说得尽物之性、所以成物、经纶大经一边。若诚身之全功,固有尽性成己、立本知化之成能;而存心致知之学,以尊德性、道问学者,自有其事。若本文特顶事亲一项说,则以其成物之诚,本末亲疏之施,聊分次第尔。况此原但就在下位者而推之,而非以统括事理之全也。
不知此,则将以孝经立身扬名之说,为诚身事亲之脉络。才以扬名为孝,则早有不诚矣。故曰孝经非孔氏之旧文。
一七
中庸一部书,大纲在用上说。即有言体者,亦用之体也。乃至言天,亦言天之用;即言天体,亦天用之体。大率圣贤言天,必不舍用,与后儒所谓“太虚”者不同。若未有用之体,则不可言“诚者天之道”矣。舍此化育流行之外,别问窅窅空空之太虚,虽未尝有妄,而亦无所谓诚。佛、老二家,都向那畔去说,所以尽着钻研,只是捏谎。
或问“一元之气”、“天下之物”二段,扎住气化上立义,正是人鬼关头分界语。所以中庸劈头言天,便言命。命者,令也。令犹政也。末尾言天,必言载。载者,事也。此在天之天道,亦未尝遗乎人物而别有其体。易言“天行健”,吃紧拈出“行”来说。又曰“大哉乾元,万物资始,乃统天”,只此万物之资始者,便足以统尽乎天,此外亦无有天也。况乎在人之天道,其显诸仁者尤切,藏诸用者尤密乎?中国古籍全录
天道之以用言,只在“天”字上见,不在“道”字上始显。道者天之大用所流行,其必繇之路也。周子言诚,以为静无而动有,朱子谓为言人道。其实天道之诚,亦必动而始有。无动则亦无诚,而抑未可以道言矣。
一八
北溪分“天道之本然”与“在人之天道”,极为精细。其以孩提之知爱、稍长之知敬为在人之天道,尤切。知此,则知“诚者天之道”,尽人而皆有之。故曰“造端乎夫妇”,以夫妇之亦具天道也。只此不思不勉,是夫妇与圣人合撰处,岂非天哉?
北溪虽是恁样分别疏明,然学者仍不可将在人之天道与天道之本然,判为二物。如两闲固有之火,与传之于薪之火,原无异火。特丽之于器者,气聚而加著耳。乃此所云“诚者天之道”,未尝不原本于天道之本然,而以其聚而加著者言之,则在人之天道也。
天道之本然是命,在人之天道是性。性者命也,命不仅性也。若夫所谓“诚之者人之道”,则以才而言。才者性之才也,性不仅才也。惟有才,故可学。“择善而固执之”,学也。其以择善而善可得而择,固执而善可得而执者,才也。此人道敏政之极致。有是性固有是才,有是才则可以有是学,人之非无路以合乎天也。有是才必有是学,而后能尽其才,人之所当率循是路以合乎天也。
人之可以尽其才而至于诚者,则北溪所谓忠信。其开示蕴奥,可谓深切著明矣。择善固执者,诚之之事。忠信者,所以尽其择执之功。弗能弗措,而己百己千,则尽己以实之功也。虽愚,而于忠信则无有愚;虽柔,而于忠信则无有柔者。故曰:“十室之邑,必有如夫子者焉。”人道本于天故。而君子之学,必此为主。三达德以此行故。
若知仁勇,则虽为性之德,亦诚之发见,而须俟之愚明柔强之余,始得以给吾之用。故行知仁勇者以一,而不藉知仁勇以存诚。双峰、云峰之说,徒为葛藤而丧其本矣。
繇明而诚者,诚之者也。明则诚者,人之道也。惟尽己以实,而明乃无不用,则诚乃可得而执。是以统天下之道于一,而要人事于豫也。豫斯诚也。
一九
仁义礼是善,善者一诚之显道也,天之道也。唯人为有仁义礼之必修,在人之天道也,则亦人道也。知仁勇,所以至于善而诚其身也。“诚乎身”之诚,是天人合一之功效。所以能行此知之所知、仁之所守、勇之所作于五伦九经者,忠信也,人之道也。人于知仁勇,有愚明、柔强之分,而忠信无弗具焉,人道之率于天者也。
人道惟忠信为咸具,而于用尤无不通。土寄王四行,而为其王。雒书中宫之五,一六、二七、三八、四
九所同资,无非此理。敏政者全在此。其见德也为知仁勇。其所至之善为仁义礼。其用之也于学、问、思、辨、行,而以博、以审、以慎、以明、以笃,则知仁勇可行焉,仁义礼可修焉,故曰“人道敏政”。朱子所云“表里皆仁义,而无一毫不仁不义”,及云“外有事亲之文,内尽爱敬之实”,皆忠信之谓,特引而未发。北溪显天德、圣功、王道之要于二字之中,呜呼至矣哉!
二十
圣人可以言诚者,而不可以言天道。非谓圣人之不能如天道,亦以天道之不尽于圣人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“不思而得,不勉而中”,人皆有其一端,即或问所谓恻隐羞恶之发者,皆不假于思勉。特在中人以下,则为忮害贪昧之所杂,而违天者多矣。乃其藉择执之功,己千己百而后得者,必于私欲之发,力相遏閟,使之出而无所施于外,入而无所藏于中,如此迫切用功,方与道中。若圣人,则人之所不学虑而知能者,既咸备而无杂,于以择执,亦无劳其理欲交战之功,则从容而中道矣。
其然,则此一诚无妄之理,在圣人形器之中,与其在天而为化育者无殊。表里融彻,形色皆性,斯亦与天道同名为诚者,而要在圣人则终为人道之极致。故章句云“则亦天之道”,语意自有分寸,不得竟以天道言圣人审矣。二一
“不思而得,不勉而中”,在人之天道所发见,而非为圣人之所独得。“择善而固执”,君子之所学圣,而非圣人之所不用。所以然者,则以圣人之德合乎天道,而君子之学依乎圣功也。
故自此以后十三章,皆言圣合天,贤合圣,天人一理,圣贤一致之旨。使不思不勉者为圣人之所独得,则不可名为天道;天无私,凡物皆天道所成。使君子之择善固执为圣人之所不用,则君子终不能循此以至于圣人之域矣。而下云“明则诚”,云“曲能有诚”以至于化,云“性之德也”,“时措之宜也”,又岂因他涂而底圣境哉?
且所谓圣人者,尧、舜、文王、孔子而已矣。尧、舜之“惟精”,择善也;“惟一”,固执也;“问察”,择善也;“用中”,固执也。文王之“缉熙”,择善也;“不回”,固执也。孔子之“学而不厌”,择善也;“默而识之”,固执也。特于所谓己百己千者,则从容可中,无事此耳。而弗能弗措,己百己千,为学、利、困、勉者之同功,非学知、利行之必不须尔。此自体验而知之,非可徒于文字求支派也。
截分三品,推高圣人,既非中庸之本旨。且求诸本文,顺势趋下,又初未尝为之界断。章句于是不能无训诂气矣。
二二
修道,圣人之事,而非君子之事,章句已言之明矣。既须修道,则有择有执。君子者,择圣人之所择,执圣人之所执而已。即如博学审问,岂圣人之不事?但圣人则问礼于老聃,问官于郯子,贤不贤而焉不学?君子则须就圣人而学问之,不然,则不能隐其恶,扬其善,执两端而用其中,而反为之惑矣。耳顺不顺之分也。
圣人不废择执,唯圣人而后能尽人道。若天道之诚,则圣人固有所不能,而夫妇之愚不肖可以与知与能者也。圣人体天道之诚,合天,而要不可谓之天道。君子凝圣人之道,尽人,而要不可曰圣人。然尽人,则德几圣矣;合天,则道皆天矣。此又后十三章所以明一致之旨也。
读者须于此两“诚者”两“诚之者”,合处得分,分处得合,认他语意联贯之妙。儱侗割裂,皆为失之。
二三
章句分知仁勇处,殊少分晓。前言知仁勇,只平数三德,何尝尊知仁而卑勇?且云“三者天下之达德,所以行之者一”,则自天道而言,唯命人以诚,故人性得以有其知仁勇,自人事而言,则以忠信为主,而后可以行其知仁勇之德于五达道之闲。朱子所谓“无施而不利”者,知仁勇之资诚以为功也。“及其知之”,“及其成功”,则自从容中道;以至于未免愚柔者,知皆如舜,仁皆如颜,勇皆如不流不倚之君子。既不繇知仁勇以得诚,况可析学利为知仁,困勉为勇哉?且朱子前业以生安为知,学利为仁,而此复统知仁于学利,足见语之蔓者,必有所窒也。
唯章句“而为”二字,较为得之。以诚之者之功,乃以为功于知仁也。然如此说,亦仅无弊,而于大义固然无关。至于双峰、云峰之为说,割裂牵缠,于学问之道,释经之义,两无交涉。则吾不知诸儒之能有几岁月,而以消之于此,岂“博弈犹贤”之谓乎!若双峰以从容为勇,则益可资一笑。其曰“谈笑而举百钧”,则有力之人,而非有勇之人也。要离之顺风而颓,羊祜之射不穿札,岂不勇哉?若乌获者,则又止可云力,而不可云勇。勇、力之判久矣。有力者可以配仁守,而不可以配勇。力任重,而勇御侮。故朱子以遏欲属勇,存理属仁。存仁之功,则有从容、竭蹷之别。御侮之勇,则不问其从容与否。项羽之喑恶叱咤,岂得谓其勇之未至哉?故朱子曰:“不赖勇而裕如。”如赖勇矣,则千古无从容之勇士。子之语大勇曰:“虽千万人,吾往矣。”是何等震动严毅,先人夺人,岂谈笑举鼎之谓哉?
二四
学、问、思、辨、行,章句言目而不言序。目者若网之有目,千目齐用;又如人之有目,两目同明。故存程子废一不可之说以证之。或问言序,则为初学者一向全未理会,故不得不缓议行,而以学为始。其于诚之者择执之全功,固无当也。
朱子语录有云“无先后而有缓急”,差足通或问之穷。乃以学为急,行为缓,亦但为全未理会者言尔。实则学之弗能,则急须辨;问之弗知,则急须思;思之弗得,则又须学;辨之弗明,仍须问;行之弗笃,则当更以学问思辨养其力;而方学问思辨之时,遇著当行,便一力急于行去,不可曰吾学问思辨之不至,而俟之异日。
若论五者第一不容缓,则莫如行,故曰“行有余力,则以学文”。弟子尚然,而况君子之以其诚行于五达道之闲,人君一日万几而求敏其政者哉?
第二十一章
一
曰“性”、曰“道”、曰“教”,有质而成章者也。曰“天命”、曰“率性”、曰“修道”,则事致于虚而未有其名实者也。溯其有质成章者于致虚之际,以知其所自来,故曰“之谓”。中国古籍全录
曰“自诚明”,有其实理矣;曰“自明诚”,有其实事矣。“性”,为功于天者也;“教”,为功于人者也。因其实而知其所以为功,故曰“谓之”。
天命大而性小,性属一人而言。率性虚而道实,修道方为而教已然。命外无性,性外无道,道外无教,故曰“之谓”,彼固然而我授之名也。
诚明皆性,亦皆教也。得之自然者性,复其自然者亦性,而教亦无非自然之理。明之所生者性,明之所丽者亦性,如仁义礼等。而教亦本乎天明之所生。特其相因之际,有继、有存,成性存存,道义之门。有通、有复,则且于彼固然无分之地而可为之分,故曰“谓之”,我为之名而辨以著也。
黄洵饶缓急之训,未当二者之义。
二ARTX.CN
章句云“所性而有”、“繇教而入”,则就性之所凝与教之所成者言,是移下一层说。因取圣贤而分实之以其人,语自可通。小注所载朱子语录及或问所取蓝田之说,则毕竟于“性”、“教”两字不安。
孟子言“君子所性”一“所”字,与“所欲”、“所乐”一例,言君子所见以为己性者也。观孟子言耳目口鼻之欲“君子不谓之性”,则知“所性”者,君子所谓之性,非言君子性中之境界,而谓见性后之所依据也。若其云“尧、舜性之”,则要就尧、舜之功用而言。如“动容周旋中礼”四事,皆推本其性之撰,而原其所以得自然咸宜者,性之德也,而非以性为自然之词也。
至于教非学,学非教,义之必不可通也,则尤明甚。“繇教而入”者,贤人之学,而必不可谓教者贤人之事。故蓝田于此,亦有所不能诬,而必云“圣人之所教”。夫学以学夫所教,而学必非教;教以教人之学,而教必非学。学者,有事之词也;教者,成法之谓也。此而可屈使从我之所说,则亦何不可抑古人以徇其私见哉?
要此一节文字,自分两段。上二句以理言,下二句以事言。于理而见其分,则性原天而教自人。于事而著其合,则合天者亦同乎人,而尽人者亦同乎天。既显分两段,则陈氏“下二句结上意”之说,真成卤莽。ARTX.CN
若夫理之分者未尝不合,则首章已显明其旨。性、教原自一贯:才言性则固有其教,凡言教则无不率于性。事之合者固有其分:则“自诚明谓之性”,而因性自然者,为功于天;“自明诚谓之教”,则待教而成者,为功于人。前二句固已足达其理,不待后之复为申说也。
愚欲于两段相承之际为之语曰:圣人之尽性,诚也;贤人之奉教,明也。“诚则明矣”,教斯立矣。“明则诚矣”,性斯尽矣。如此,则转合明而可以破此章之疑。中国古籍全录
然本文云“诚则明矣”,而不云性则无不明矣;“明则诚矣”,而不云教则可以至于诚矣。是亦足见上二句之未及乎圣人贤人,必待下二句“诚则明矣”一“诚”字,方以言圣人之德足乎诚;“明则诚矣”一“明”字,方以言贤人之学因乎明。是章句“德无不实”八句,仅可用以释下二句“诚”、“明”二字,而上二句则未之释,此章句之疏也。
圣人之德自诚而明,而所以尔者,则天命之性“自诚明”也。贤人之学自明而诚,而其能然者,惟圣人之教“自明诚”也。
上天之载,无声无臭,而翕辟变化,有其实然,则为等为杀,粲然昭著于万物之中,一鸢飞鱼跃之可以仰观俯察而无不显。自诚而明者,惟其有之,是以著之也。于天为命,而于人为性也。然其所以不言命者,则命唯一诚,而性乃有此虚灵不昧之明也。
圣人之德,以其喻乎己者,纪纲条理,昭晰不忒,得以列为礼、乐、刑、政,确然行于天下后世,使匹夫匹妇可以与知与能而尽其性。自明而诚者,推其所已明,以为明为不诚者,明夫天理之固诚,而有章有质,反之天理而皆非妄也;于圣人为道,而于天下为教也。然其所以不言道者,则圣人之于道,唯率其本明,而既立为教,乃使理丽于实也。中国古籍全录
天不容已于诚,而无心于明。诚者天之道也,明者人之天也。圣人有功于明,而不能必天下之诚明者,圣人立教之本也。诚者教中所有之德也。贤人志于诚,而豫其事于明,则“不明乎善,不诚乎身”,学、问、思、辨所以因圣而为功者也。此在天、在人,圣修教、贤繇教之差等,固然其有别。上二句之旨。而在天为诚者,在人则必有其明,明授于性,而非性之有诚而无明。中国古籍全录
故圣人有其诚而必有明,圣之所以尽性而合天者,固其自然之发见。圣之所明者,贤者得之而可以诚,明开于圣教,而非教之但可以明而无当于诚。故贤人明圣人之所明,而亦诚圣人之所诚。贤之所以学圣人而几于天者,明尤其用功之资始。然则性必有明而后教立,学必繇明而后因教以入道,故曰“不明乎善,不诚乎身”。明虽在天所未有而圣必有,“自明诚”“明”字属圣人说。在贤必用,“明则诚矣”“明”字属贤人说。中庸所以要功于诚,而必以明为之阶牖也。
一章之旨,大概如此。乃以求以下十二章,无不合符。末章指示入德之功,必以知几为首。首章平列性、道、教,而必以教为归,亦无不合符者。然则于此章竟删抹节次,混合为一,如陈氏所云“下结上”者,要其立义漫无归宿,而大义不显。子思亦何事为此区别之言,绝天下以作圣之功哉?
第二十二章
一
二十二章以下,章句系之语云“言天道也”,“言人道也”。须知朱子是櫽括来说个题目,便人记忆。其实则所云“言天道”者,言圣人之具体乎天道也;“言人道”者,言君子之克尽乎人道也。圣人自圣人,天自天,故曰“可以赞”,“可以参”,曰“如神”,曰“配天”,俱有比拟,有差等。“可以”者,未可而可之词也。曰“如”、曰“配”者,虽异而相如、相配也。
孟子言“圣人之于天道”,固有分别,一如言“仁之于父子”。仁者心德,父子者天伦。仁非即父子,则天道亦非即圣人审矣。
又独以人道归君子,亦不可。人道须是圣人方尽得。故言人道章亦曰“唯天下至诚为能化”,曰“大哉圣人之道”;言天道章亦云“能尽其性”。在天为命,在人为性。尽性,固尽人道也。论语言“性与天道”,性、天之分审矣。直至赞化育,参天地,而后圣人之体天道者见焉。要其体天道者,亦以其尽人道者体之尔。
此等处,中庸原要说合,见得“知之”、“成功”之一。故于圣人分上,说“天地之化育”,“天地之道”,“维天之命”,“天地之所以为大”;于君子分上,说“圣人之道,峻极于天”,说“诚者自成,所以成物”,说“建诸天地而不悖”,乃至动察静存之功,驯至于“上天之载,无声无臭”,无非此理。圣则合天矣,贤则合圣矣。合圣,而于天又岂远哉?诸儒徒区区于生安、学利、困勉之分,而不知尽性即以至命之合,大失本旨。
二
或问于第二十章说诚之处,推天人之本合,而其后,人遂有不诚以异乎天者,其害在人欲;至此章言至诚尽性,而以“无人欲之私”为之脉络。此朱子吃紧示人语,转折分明,首尾具足,更不囫囵盖覆。其不取程子“穷理便是至命”之说,亦争此耳。中国古籍全录
盖诚者性之撰也,性者诚之所丽也。性无不诚,仁义礼知,皆载忠信。非但言诚而即性。性有仁义礼知。诚以行乎性之德,非性之无他可名而但以诚也。性实有其典礼,诚虚应以为会通。性备乎善,诚依乎性。诚者天之用也,性之通也。性者天用之体也,诚之所干也。故曰“惟天下至诚,为能尽其性”。可以分诚与性为二,而相因言之。天用之体,不闲于圣人之与夫妇。无诚以为之干,则忮害杂仁,贪昧杂义,而甚者夺之。因我所固有之大用诚,以行乎天所命我之本体性,充实无杂,则人欲不得以乘之,忮害等无所假托则不杂。而诚无不干乎性,性无不通乎诚矣。
抑朱子以尽心为尽其妙用,尽性为尽其全体,以体言性,与愚说同。而尽其虚灵知觉之妙用者,岂即诚乎?于此则更有辨。
孟子以知言,此以行言。则“知性”与“尽性”对,而于“知”与“尽”分知行;“尽心”与“至诚”对,而于“心”与“诚”分知行。问者有所未察,故以“尽心”“尽性”为疑,朱子则已别白之矣。“尽心”者,尽其虚灵知觉之妙用,所谓“明善”也。“至诚”者,极至其笃实充满之大用,所谓“诚身”也。“存心养性”者,诚之之事也。“尽性”者,事天之效也。
君子学繇教入,自明而诚,则以“尽心”为始事。圣人德与天合,自诚而明,则略“尽心”而但从“诚身”始。圣人无欲,不待“尽心”以拣乎理欲之界。贤人遏欲以存理者也,而遏欲必始于晰欲,故务“尽心”;存理必资乎察理,故务“知性”。孟子为思诚言其义,与下言人道诸章义通,不可引作此章之证。
三
章句云“此自诚而明之事”,则尽人物之性,赞化育,参天地,皆以极明之用也。“知无不明”,固明也。“处无不当”,则是诚以成物,而亦为明之效者,明之所至,诚用皆达也。
尽人物之性,明只是教,而不可谓性;则“自明诚谓之教”,乃以言“自诚明”者明后之功用。既诚以生明而明复立诚,其非竟言贤人之学可知已。若贤人则须于人物之性,求知之明,求处之当,于己之性,察而繇之,其不能即谓之教,审矣。
以此知“自明诚”“明”字,亦以成德言,而无工夫。“自诚明”者亦有其“自明诚”也。直至“明则诚矣”“明”字,方为贤人之学而有力。不然,则此“自诚明”之事,何以不自明止?必处之当故。而朱子所云“教化开通处得其理”,又岂非教之谓乎?
大抵此等处须要活看。如下章言“诚则形,形则著,著则明”,固非“自诚明”之事,而抑何以先诚而后明耶?自明诚者,亦自诚而复明。
四
说此“至诚”必是有德有位,陈氏之肤见也。本文云“尽人之性”、“尽物之性”,“尽”字自在性上说,不在人物上说。一人亦人也,千万人亦人也;用物之宏亦物也,用物之寡亦物也。岂孔子之未得位而遂不能尽人物之性耶?
此与作礼乐不同。彼以行于天下言,则须位。此就其所知、所处之人物言,则不须位。陈氏死认朱子“黎民于变时雍,鸟兽鱼鳖咸若”之语,便煞著尧、舜说。不知朱子本文一“如”字,是活语,极其至处,则时雍咸若而皆非分外。然抑岂必时雍咸若而后能尽人物之性,以几于赞化参天也哉?
第二十三章
一
“曲”云者,如山一曲、水一曲之曲,非一方一隅之谓也。从纵上说,不从方上说。斯道之流行者不息,而曲者据得现前一段田地,亦其全体流行之一截也。
总缘此指诚而言,固不可以仁义之一端代之。“致曲”而“曲能有诚”,此等天资,与乍见孺子入井而恻隐之今人,自不一格。彼特一念之善,发于不知不觉之际,恍惚灵动,而非有无妄之可据。其于未见孺子之前,孺子见已之余,犹夫人之不仁也。若此之“曲”,则大概皆循义理而行,特不能于痛痒关心之处,亲切警惺,如固有之。唯此一“曲”,则实有之而无妄,苟能所择皆善,则所信益弘,而无有不诚,遂俾形、著、明、动、变、化之效,无不捷得,足以知非乍见孺子入井之心所可几也。程、朱之言,特借以显“曲”为全体尽露之一节,而以扩充尽“致”字之义,非谓四端之即为“曲”也。
小注“既是四端,安得谓之曲”一问,问者先不晓了。朱子亦但就其问处答,故不可据为典要。若朱子“须于事上论,不当于人上论”之说,斯为近之。曲者,独于一事上灌注得者诚亲切。其实此诚,元是万行共载的。则养繇基之于射,亦是诚之全体见于一曲,其事小则其所诚者亦小耳。程子引喻,亦未为过。但所云“用志不分”,则属乎好学力行而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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